《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中,明文要求政府在制定有關菸草控制相關的公共衛生政策時,不能受到菸商及既得利益的影響。然而事實如何呢?國際菸商挾著龐大的勢力,公然派出代表出席公聽會大席,在場大放厥詞,這已經違反公約的規定。

  國際菸商公然派出代表出席立法院公聽會,已違反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規定。

國際菸商公然派出代表出席立法院公聽會,已違反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規定。

  其他如瑞士商菲利普莫里斯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一向積極贊助藝文活動,該公司於  2003 年還因贊助國立藝術學院第 13 屆畢業公演等 17 項活動,獲得到文建會文馨獎銀牌的表揚,讓苦於經費短絀的藝文界人士頗為讚許,在《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中投桃報李,反對禁止菸商贊助的立法。

  《菸害防治條例修正草案》自 1997 9 月實行後修訂了八年,都未能取得朝野共識,原因就在於菸商已經進駐立法院。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在審議《菸害防治法修正草案》時,除了原本行政院版本之外,不同委員們又各自提出了十個版本,討論到菸品促銷等相關條文時,不少委員以沒有協商為由,要求暫不審查,以拖代決。

  對此,許多有良心的立委氣憤地表示,在台灣的國際菸商代表於一讀通過後,積極地阻擾《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之立法,許多版本充滿了濃濃的菸草味,他們建議法務部應該著手調查,是否有菸商非法遊說、介入其中?因為連部分立委竟公然批判董氏基金會是「法西斯」,並批評《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是全世界最嚴苛的法案。

  其實國內、外皆然,據報導澳洲反菸團體指出,就 2000 1 月的資料顯示,菸商給澳洲新南威爾斯州數個政黨的捐贈獻金,就超過美金 71000 元。而這些捐款均來自於 BAT(英美菸草公司)及 PM(菲力普摩里斯菸草公司),PM 還贊助這些政治客的海外旅遊。

  這些政治人物一方面順應潮流通過立法,禁止菸商對運動及文化贊助,另一方面卻接受菸商的政治獻金。反菸團體強調,政治團體接受菸商捐款是不道德的,也會造成政策上雙重標準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