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元為「活動篇」,將探討重要的拒菸團體及其活動。
台灣第一個拒菸聯盟成立
(圖片摘自 JTF) |
美國政府於 1964 年發表第一份《菸害白皮書》,並開始推動菸害防制工作。而台灣遲至 1980 年代,對菸害認知仍不足,拒菸運動之推展更是困難重重。直到 1984年「董氏基金會」成立後,積極推動拒吸二手菸的活動,並籌組「拒菸聯盟」,積極整合醫界、學界及環保人士,透過名人代言,帶動台灣拒菸風潮,讓「拒吸二手菸」的觀念深植人心。
令人扼腕的是在 1987 年,台灣開放洋菸進口後,隨著洋菸廣告和促銷,台灣人口的吸菸率節節高昇,尤其對十八歲以下之青少年影響最為嚴重。於是董氏基金會於 1988 年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新環境基金會及主婦聯盟等二十一個民間團體,籌組「拒菸聯盟」,一方面對抗洋菸入侵,另方面提出《菸害防制法》草案,要求政府立法,禁止任何與菸品有關的廣告促銷行為,確保國人免於菸害。
在 1990 年代,民間團體仍持續推動拒菸運動,其中國防部於 1991 年,取消實施已久的軍中配菸措施,民間團體亦功不可沒。至 1996 年,美菸商與美各州和解破裂,世界各地媒體連續報導菸害訴訟、強調菸害的事實,讓台灣引以為戒,立法院終於在 1997 年 3 月 4 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同月 19 日公布,並於同年 9 月 19 日全面施行。歷經近十年的推動,《菸害防制法》終於通過施行,是台灣拒菸運動最重要的里程碑,讓菸害防制有法可循。
接著,以董氏基金會為首的民間團體又推動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並要求部分稅款能專款專用於菸害防制上。然而此舉卻隨即引發國外將施以貿易制裁及不利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 等傳聞,使得政府及立法部門倍感壓力。之後經
過 173 個民間團體的連署及奔走,以及
1999 年
5 月 31
日世界禁菸日前夕,美國在台協會 (AIT)
公開澄清,支持以健康理由之非歧視性加稅,台灣遂於 2000
年 3 月
24 日通過立法,開徵菸品健康捐,期能達到以價制量之目的。
台灣菸價相較於其他國家明顯偏低,是菸害防制工作最大的障礙之一,因此調高菸價,以價制量進而降低吸菸率,已是必然的趨勢。目前國內健康福利捐中的 10% 作為菸害防制經費,由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統籌規劃辦理。國健局遂在 2001 年底結合媒體、公共衛生、衛生教育、醫療、諮商等不同領域之專家學者共同完成《菸害防制方案建議書》,訂定未來五年菸害防制工作重點。自 2002 年起即積極建立戒菸服務網路、推動菸害預防教育與大眾傳播宣導,以及建立研究監控系統等工作,成果已逐漸展現。
在世界衛生組織於 2003 年 5 月通過《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台灣已於 2005 年 1 月 14 日立法批准此公約。為了加速《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通過,國內百大 NGO (非政府組織)團體更於 2005 年 5 月 25 日成立「台灣拒菸聯盟」,成員包括董氏基金會、消基會等 102 個團體。《菸害防制法修正案》的四大訴求簡單明確,那就是提高健康捐、加強管制菸品廣告、強力規範包裝警示圖文,以及公共場所全面禁菸。
2005 年 11 月 9 日立法院一讀通過該修正案的草案,但在二讀時又因菸商與菸農的阻橈而踩煞車,但拒菸團體表示不會氣餒,會繼續朝著目標前進,因為唯有三讀立法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才能真正有效達到禁菸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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