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的標誌
世界衛生組織的標誌

  界衛生組織是聯合國旗下最大的衛生機構,成立於 1948 4 7 日,其宗旨如成立的章程中提到,以達到全人類最高衛生水準為目標。衛生的定義在 WHO 的章程中清楚的規範為完整的生理、心理與社會福利,而不僅是消除疾病與衰弱而已。

  WHO 事務是由 192 個委員所管理,他們是各會員國的代表。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通過 WHO 為期二年有關總部、分部、會員國聯絡處,以及人類、歷史、管理、合作研究、工作機會,還有智慧財產權開放及認證等事項的計畫與預算,並且解決政策的相關問題。

  自 1990 年起,WHO 每年皆會公布年度反菸主軸,例如 2002 年倡導「運動無菸」;2003 年則以「時尚無菸味,電影不秀菸」為主題,號召運動界、時尚界與電影圈拒絕菸品置入性行銷,不讓菸商假贊助之名,行廣告之實;2004 年反菸主題訂為「菸害防制與貧窮」(Tobacco control and poverty),疾呼菸草工業帶來的是貧窮問題,而非經濟的發展。

  WHO 2003 5月更通過《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對於菸稅制訂、走私防堵、菸品廣告與促銷等,都有明確的詳述;2005 2 月,則公佈實施已通過的全球第一,也是唯一的這部國際衛生公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 ,規範全球各國推動符合國際的菸害防制政策,成為該項政策實施的平台。世界各國皆由其最高行政首長領導,以最快的速度落實及執行此公約的政策與相關修法措施。

  自 1971 年台灣即被迫退出世界衛生組織,至今多年尚無法參與。雖然其憲章明白揭櫫:「享受所能獲致之最高健康標準,為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因種族、宗教、政治信仰、經濟或社會情況之不同,而分軒輊」,但遺憾的是,擁有二千三百萬人口的台灣,卻因政治因素,被剝奪此項基本權利。

  1998 年腸病毒事件及 1999 年大地震,讓我們清楚地看到,台灣因無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遭受了許多不公平的待遇及額外的苦難,更加說明了台灣在世界衛生組織裡應佔有一席之地。因此我們認為台灣不應該繼續被國際衛生體系所遺忘,希望 WHO 考量台灣承受的苦難,同意我國以觀查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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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ho.in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