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雖然於 2006 1 10 日由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入院會討論案,但由於菸商團體動用各種方式遊說,讓許多立法委員受到他們混淆視聽、似是而非的言論所影響,運用不參與會議的方式,讓《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無法進入二、三讀,這樣的結果令人遺憾。

2006 1 3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菸酒稅法修正案》,現行紙菸每包五元的健康福利捐,將調漲為每包十元。本土與進口菸商均將每包香菸的零售價漲幅訂在十元左右,增加吞雲吐霧的癮君子負擔。

是全球第一個立法禁止孕婦吸菸的國家,規定菸品不得售給孕婦,但懷孕初期難以辨識是施行的盲點。

衛生署將推出六個警示圖文,印刷面積需達菸盒正反面各 50%,原則上採柔性訴求,如彎曲的香菸顯示吸菸會導致陽痿,吸二手菸的小孩等。至於警語則採具體的健康警告。

菸品與標示不得有誤導的傾向,但不溯及既往,讓既有品牌,如「長壽菸」與「Mild Seven」有規避的漏洞。

行政院會明定將各類菸品健康福利捐大幅調高 1 倍,而調漲之後的菸品健康福利捐將用於全民健康保險與中央和地方的菸害防制。

全台鐵路車站戶外及各列車內、車廂與車廂連結處,依法都是禁菸場所,台鐵希望鐵路車站能成為無菸害的環境。

2004 年大法官會議作成第577號解釋認為:「規定菸品標示尼古丁與焦油含量並不違背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菸品標示事涉大眾健康,不抵觸憲法第十一條的出版自由。

為鼓勵癮君子戒菸,衛生署自 2005 1 1 日起提高戒菸藥費補助,由每週次兩百五十元提高至四百元。

為落實政府禁菸政策,國防推動辦理「無菸軍隊計畫」,持續縮減各單位吸菸範圍,擴大無菸區域,並協助官兵自發性戒菸,逐步降低軍隊吸菸比例,達到無菸軍隊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