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藝術獎|起源與宗旨

成立起源

西元2001年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先生,基於安定、創意、活力與文化讓企業能穩定與進步的理念,在五月成立「財團法人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其宗旨為「提昇文化生活品質,健全藝術發展環境」,發揮播種、灌溉、分享的行動,實現企業的社會責任與文化使命。

在西元2002年開辦的「台新藝術獎」,是國內首創涵蓋視覺、表演與跨領域藝術活動,獎項有「年度表演藝術」、「年度視覺藝術」、「評審團特別獎」,在評選過程中,以選拔有創新的藝術創作,並以詳細的評選、推廣活動,讓台灣的藝術在地方與國際間有更高的知名度及展現豐碩的成果。

另一方面,基金會還提供相關的合作與贊助計畫,並於西元2006年在台新金控總部大樓的二樓「元廳」,做為藝文展覽、推廣教育、提供德國史坦威D274專業平台演奏鋼琴供音樂專業人士演練之用、每月定期推出午間音樂會及展覽講座活動。

    財團法人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就是董事長吳東亮先生所說的:「以全新的觀念與真實的行動力開創一套企業贊助藝文的新模式!」

 
成立宗旨

    台新藝術獎的成立宗旨,是藉由成就肯定與實質獎勵,表彰台灣藝術中具有創新的思維、專業水準的展現、和最能彰顯時代精神的藝術展演活動,以創意活動與美感事務自然地融入生活,彰顯精神富裕的文明社會是可以實現的願景。

台新藝術獎的特色有:完備的資源籌畫、公平的廣度與深度皆有的評選機制、有長期了解當代藝術的專業藝術評論、引領國際藝壇對台灣藝術的關心和重視。

台新藝術獎的評選重點為創新與突破性的創作理念與表現方式、專業度呈現展演與整體製作、內容的議題開發度及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