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五十七年二月內政部、教育部研究改進祭孔禮樂衣冠,旋經邀聘學者、專家組成「祭孔禮樂工作委員會」,並就祭孔禮儀、服裝、祭器、樂舞四者分組研究,廣參古籍,斟酌時宜,歷經多次研討,數易其稿,製訂改進方案,直至五十九年九月,始初步定稿。其間所採安和、寧和、咸和三樂章乃明洪武年間之古制,佾舞亦據明譜研習而成,服裝則參採古禮新製,執事服之。獻官則服藍袍黑掛,蓋此為現行國民禮服,獻官皆現任政府官員,末宜服用古裝。此乃,「祭孔社樂工作委員會」之決議。目前孔廟祭孔大典之禮儀、服裝、祭器、樂舞等即眥打以辦理之,其崇隆莊敬,殊無遜於古制。而繁簡損益,執善守中之處,每有過之,此於我文化復與 運動之推行,實為一大貢獻。
樂章曲目 |
祭品陳設圖 |
祭器 |
樂器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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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送神禮器 |
服飾 |
六佾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