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史料記載,在孔子死後第二年,魯國國君哀公命令將孔子闕里的三間故宅,改做廟堂,歲時奉祀。后來唐太宗詔令全國“州縣學皆立孔廟。
清制省以下為府,府設府儒學,為一府之教育最高機關,隸於知府,設教授、訓導,擔任教誨之責,受學政之監督。府治之下為縣,縣設縣儒學,隸於知縣,設教諭、訓導,掌管訓育之職,亦受學政監督。
1723年(雍正元年),清廷以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增設彰化縣。1726年(雍正四年)彰化知縣張鎬創建彰化縣儒學,於縣治東門外(今彰化孔廟)。彰化孔廟為中部地區文教發展的重地,且為深具歷史性之傳統式孔廟之建築,規模僅次於臺南孔廟,在建築細部之處理且比臺南孔廟優秀,為臺灣目前甚重要之古蹟。
源起 |
彰化清代教育 |
匾額 |
碑文 |
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