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級古蹟台中張家祖廟為清同治九年(西年一八七0年)早期來台張姓墾民奉祀入閩開基祖張文通公之宗祠,現址乃明治三十七年(一九0四年,清光緒三十年)遷建,翌年竣工,屬雙進雙護龍格局,其選址精緻,反應地主、家廟與佃戶之空間組群與建築,營造型制為本省唯一證例,具特殊之文化價值。
民國七十四年由內政部公告指定為台閩地區第三級古蹟,隸台中市政府管轄。
張家祖廟現為不同派別的張氏族裔所共有,雖然祭祀的始祖相同,但是並不採全族後裔整體的祭祀儀式,而分成多個「祭祀陣會」,由不同族派的管理人領導,輪流主祭,族裔各參自己所屬的祭儀。這種「一祠多用」的祭祀陣會,是張家祖廟首創,和台灣一般宗祠大不相同,形成獨特的宗祠文化。
張家祖廟坐西朝東,是一座兩進兩廊四護龍的四合院祠宇建築。祖廟前有寬廣的前埕及半月形的門口塘,建築格局與中部地區的傳統民居似,建築本體以中軸線左右作法各有不同最具特色。
三開間的前廳與正廳,均用柱廊形式,柱廊內,左右次間為紅磚斗仔砌牆體,前廳紅磚牆上開八卦三櫺竹節窗,窗外框以磚雕構成,兩邊圖案及雕法各有明顯差異。正廳紅磚牆上開直櫺木窗,形式較前廳簡單。廳堂室內大木結構多用硬山櫚檁,只有兩廳的前檐廊及左右牆廊有雕刻及彩繪的抬樑結構。屋頂全為硬山形式,兩廳及內外護龍的院門屋頂都有彎曲起翹的燕尾脊。
張家祖廟因三川殿屋瓦塌陷,臺中市政府為維護珍貴文化資產於85年2月進行修護工程,於87年4月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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