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文昌廟座落於今臺中市北屯區仁美里昌平路二段四十一號,始建於同治二年(1863年),使是台中唯一供奉五尊帝君的廟,主祀文昌帝君,經內政部公告指定為臺閩地區第三級古蹟。
仁美里在改為現地名前,稱為四張犁。「犁」在清領時期被用為土地拓墾時的面積單位,「犁」一張約五甲,故四張犁意指四張犁份之土地,即面積約二十甲的地區。該地位於臺中盆地北方,漢人入墾前為中部著名的平埔族岸裡社之棲息空間。
據現存最早記錄,文昌廟之前身為四張犁之文蔚社、文炳社兩社學。前者成立於嘉慶三年(1798年);後者成立於嘉慶五年(1800年)。道光五年(1825年)兩社為籌募建廟基金,由社員捐出資金,放款生息,以利息收入累積為建廟基金。
同治二年(1863年),由於資金已足夠興建廟宇,於是開始動工興築。同治十年(1871年),完成外圍牆、左右外門樓、照牆、三川殿、左右內門樓、內圍牆,以及三合院建築群之神殿、拜亭、左右廂房與庫房。此外,並購置田產以其田租收入供作廟宇祭典、修繕或其它開銷之經費來源。在硬體設施與經費充裕的情況下,並在廟內設置學堂,教育當地子弟。
日本領臺後雖在四張犁成立公學校,但因硬體建設未臻完備,乃在明治三十七年(1904年)借用文昌廟東、西廂房以為公學校之分校。此後隨著學校教育體制的完善,原本兼具教育功能的文昌廟,才成為單純的宗教信仰廟宇。廟內除主祀文昌帝君外,另配祀有朱衣帝君、孚祐帝君、關聖帝君、魁星帝君,合稱五文昌。
臺灣光復後,上距首建年代已近百年,木構建築遭嚴重蛀蝕,亟待重建。但是文昌廟原本豐富的田產,卻因國民政府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下,廟產被強制放領為佃農所有,在缺乏重建資金的情形下,只能就廟宇之主體建築做局部補強,無法全面整修。因此,左、右廂房及右庫房相繼頹圯。
民國六十五年(1976年),由政府補助73萬及各界捐款42萬3千元,總計115萬3千元進行重修。除修建神殿大房間四垂亭、三川屋、左廂房、右廂房、庫房、金亭外,並修補地面、粉刷牆壁及各式雕刻。此次重修選定於民國六十五年(1976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動工,並於翌年九月五日順利竣工,同月二十九日舉行落成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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