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個下雨的天氣,而今天正好是我和我的男朋友分手日子,天公彷彿同情我般,下了一場天夜的大雨讓了一天又一天,身旁的好友紛紛約我出遊時,看到他們有身旁的男友陪伴時,不免讓我感到空虛寂寞,當他們問我我的男友呢?我只能找個藉口表示他沒空。
星期一,我遇到一個和我一樣處境的男生,我們同病相憐,於是我們下了一個瘋狂的決定───我們簽了一張合約,,說好要當假男女朋友100天,而且期間內我們不能愛上對方。
第01天,我們各自向好友炫耀自己的男女朋友有多好。
第10天,我們倆到總爺老街裡的劇院看了一部動人心弦的感人電影。
第15天,我們到總爺老街裡的無名豆花,一邊吃著豆花,一邊聊著這幾天發生的趣事,感情也一天比一天好了。
第29天,我們到總爺老街裡的連德堂,吃著有名的煎餅,聊著一天的是非。
第40天,我們到總爺老街裡的金加紅龜店,看到老師傅用心的做出每個好吃得紅龜,更加強我們努力求上進的心。
第48天,我們到台南公園的遊樂場玩,坐在鞦韆上,望著天真無邪的小朋友,讓我們也跟著幼稚起來了。
第56天,我發現我好像違反了合約,偷偷的喜歡上他了。
但我決定不要告訴他,讓他自己發現。
第62天,我們來到了古色古香的公園國小,看到一個個聰明的孩子,讓我憶起了小時候的讀書時光。
第72天,我們逛完了總爺老街的一半,決定繼續逛下去。
第83天,我發現他好像也慢慢的喜歡上我了。
第95天,合約快結束了,好緊張啊!
第100天的早上10點,我們探索完總爺老街的另一半了。
第100天的晚上6點半,我們又再度來到了總爺老街的小劇院,看完了我們預計要看的2部電影。
現在是10點半,我和他說我餓了想吃東西,他叫我等等,他要幫我買,我心裡感到很開心。
11點半,我氣炸了,難道他逃跑了? 11點55分,有個警察要我過去一下,確認一些事情。
11點59分,我趕到現場,看到有個人倒在地上。
警察拿給我,一封信,看完信我哭了,12點。
那封信上寫著:「HONEY!對不起,當你看到這封信時,我可能已經離開人世。三個月前,醫生診斷出我腦癌末期,只剩三個月的生命…。感謝妳陪我渡過人生中最快樂的時光,我真的捨不得離開…對不起…」 躺在連德堂門口的他,手裡還拿著煎餅… 天空下起細雨,我已分不清是淚?是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