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鼓陣是以擊鼓和跳躍為主要表演內容的民間藝陣,可說是臺灣最原始的樂隊型式。樂器僅用鑼、鼓兩種,以鼓的節奏為重心,全隊隨著鼓聲跑跳,變化不同陣式,舞者身體有韻律的扭動與吼聲,展現出力與美的生命力。這種色彩濃厚的臺灣民間傳統藝術陣頭,很能製造歡樂情境,引燃民眾熱情,是昔日廟會慶典中不可缺少的活動。
跳鼓陣的表演內容以跳躍的步伐為主,以鑼鼓的節奏,配合肢體的律動,再進行各種陣式的變化而成。道具有頭旗、大鼓、銅鑼、涼傘等四種。頭旗形狀呈三角形,旗上繡有龍鳳紋及隊伍名稱,由一人執掌,是全隊的指揮,若遇陣頭行禮時,則用其接禮。大鼓用長布條沿著鼓邊纏繞、綑綁,在背後交叉紮於胸前,擊鼓者左右手持鼓槌兩面敲擊;大鼓是整個跳鼓陣的主角,表演過程由頭旗領軍,其餘則以大鼓為中心變化陣形,而銅鑼搭配其節奏敲打。涼傘上繡有龍鳳圖和隊伍名稱並滾上花邊,頂端有一葫蘆頭裝飾;涼傘本作遮陽用,現已轉變為表演用的小傘,表演時以半蹲前進並左右搖晃。銅鑼隨大鼓節奏敲打,共同主導舞蹈表演的樂器。
跳鼓陣基本編制以八人為一組,其中一人執頭旗,一人揹大鼓,二人持涼傘,四人拿銅鑼,表演內容側重陣式的變化,以活潑、輕快的大動作為特色。主要內容由跳四門開始,有穿五方、踏七星、八卦陣、龍門陣、金玉滿堂…等多種型態。跳鼓表演強調力與美的結合,靠全身律動表演誇張的身段變化,並搭配鑼鼓豐富的韻律節奏,展現出震撼的節奏與多樣的陣式。
關於跳鼓陣起源,有兩種傳說,一說是明朝戚繼光帶兵驅逐倭寇大勝,凱旋時正逢元宵節,民眾提燈打傘夾道歡迎,一時之間,軍旗、雨傘隨著鑼聲和鼓聲舞動起來,無形中形成跳鼓陣。另一種說法是跳鼓陣淵源於明鄭成功時。當延平郡王攻取台灣之後,竭力整軍經武,日日練兵,蓄意反清復明,在競技中擊鼓原係軍隊號令進軍之樂器,每逢技擊時,擊鼓音在旁助威,或進或退,跟著比武的人而跳躍前進,世代相傳演變,遂成為台灣民俗技藝不可缺少的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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