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創作的取材並不是毫無範圍漫無標準的,懂得戲劇取材的重點,可以使創作素材用之不竭,同時碰到一堆資料或面對當事人的回憶,也能知道如何判斷,到底適不適合戲劇來表現。

 
以最通俗講故事的劇本,也就是有故事情節的編劇而言,取材的重點在於「能否化約成人物、場景(故事發生的時間與地點)、情境、及有首有尾的事件」等要素。這是戲劇創作異於小說、詩歌、音樂、繪畫、雕塑等其他藝術表現最主要的地方。若是一個題材無法化約成上述要素,不如轉到其他藝術表現方式去創作。
要將寫作的素材化約成上述的戲劇要素並不難,只要稍加練習人人都辦得到。但要將上述要素進一步鋪陳為一齣有首有尾的戲劇,便需要創作者對題材裡的人物遭遇能夠「感同身受」。﹙這是最主要的,一個初學者雖有分場大綱,但遲遲無法下筆的原因,多半是因為對題材中的人物、情境等他不熟。從另一角度而言,若劇作者處理的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實故事,往往就沒有這類的問題,原因也在此。初學者若要建立起戲劇寫作的信心,先處理自己熟習的人事物或是自己本身的故事,會是不錯的選擇﹚。

本的題材可以是各色各樣的在生活中多一些觀察,再加入自己的想像,就是一個動人的劇本的基本要素了!

(圖片來源:翰林9()藝術與人文)

 

資料來源:翰林9(上)藝術與人文、衛西林劇本工作室(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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