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處理
大天后宮管理委員會於事件發生後立即將現場半封閉,並將頭部、手與頭冠部分置於神龕正前方之供桌上,其餘殘塊與碎土則集中置收於置物箱內存存放在後方倉庫中。為保護殘塊的完整性及便於日後管理與調查業務安全、防止散失,「修復委員會」決議以廟內修復為原則,先將廟內文物館清整出以作為作業區,並將可移動之部分全數移轉到文物館,進行修復前整理與分類的作業。(圖98)、(圖99)
對於不可移動之金身則以必須將現場重新規劃,先將神龕前的大型供桌向前移動約1.5公尺以空出作業區,再將神龕內可移動之物件暫移它位,以求在狹小的空間內盡量減少障礙物。作業內容如下
圖98、修復委員會議討論作業與執行程序一 |
圖99、修復委員會議討論作業與執行程序二 |
一、金身現場緊急處置:
以不盡量不改變現狀、不影響日後修復作業為主。
圖100、現狀穩定確認 |
圖101、實物測量 |
圖102、暫時固定後 |
圖103、殘塊確認 |
圖104、暫時固定前 |
二、殘塊:
移送到文物館的部分包括頭部、手部與其他所有的殘塊。整理以盡量歸位與再使用為原則,決不捨棄任何一點原件。整理之前,除了頭、手與較大的殘塊之外,其餘皆重疊堆積在置物箱內,因此為避免重量壓迫造成變形,首先展開整理與與分類作業如下。
圖105、頭部現場檢測 |
圖106、頭部平置後 |
圖107、金身內的鐵釘 |
圖108、殘塊分類中 |
圖109、頭冠殘塊分類中 |
圖112、編號完成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