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了解歌仔戲,我們除了閱讀歌仔戲的相關書籍外,並且訪談了「台灣歌仔戲史」的作者;目前任教於台北市立師範學院的楊馥菱教授。透過楊教授的訪談內容及「台灣歌仔戲史」書中詳細敘述臺灣歌仔戲的形成與發展歷程,我們將歌仔戲的形成與發展作成簡單的介紹,文字敘述於後,希望能讓更多人也能了解台灣歌仔戲,讓土生土長於台灣的傳統戲曲能夠引起更多的共鳴,進而去欣賞它、喜歡它。
歌仔戲大約於一百多年前形成於台灣宜蘭一帶。明末清初,閩南地區居民大規模遷移來台灣開墾與定居,同時將原鄉的風俗文化帶入台灣,從福建傳入台灣的劇種有:梨園戲、高甲戲、亂彈戲、四平戲、福州戲、潮州戲、莆仙戲、車鼓戲、司公戲、傀儡戲、布袋戲、皮影戲十二種之多,而歌仔戲是唯一土生土長於台灣的劇種。
台灣歌仔戲發源於清朝末期,1927年台灣總督府文教局紀錄有關台灣劇種的文獻中,首次出現歌仔戲的劇種。台灣歌仔戲的演出最早出現於宜蘭地區,文獻記載「歌仔戲」的原始唱調是由大陸傳來的「錦歌」;以七字或五字組成一句,每四句組成一段用方言俚語唱的一種民歌,演變成地方民謠的山歌,流行在蘭陽一帶民間【即現在宜蘭地區】,後來沿著淡水河傳入台北,漸漸受到各地歡迎學習而普遍。
歌仔戲最早的形式是以第三人稱的身份來敘唱故事,稱為「唸歌仔」。接著結合歌舞小戲,隨陣頭遊行,這種粗具戲劇雛型的歌仔戲,漸漸地演變成廟會活動,稱為「歌仔陣」,「歌仔陣」行進之際,遇群眾聚集之場所即以竹竿四枝圍成表演區,除地為場搬演戲文,因而稱之「落地掃」,其表演型態可稱之為「醜扮落地掃」。後來漸由平地轉到舞台表演,從第三人稱的說唱故事,變成由第一人稱來舖演故事,加入各種服裝、角色及妝扮,從「小戲」發展為故事完整的「大戲」,即現在所稱的「老歌仔戲」。
歌仔戲是由說唱藝人創作出來,歌仔戲的演員必須具有歌謠、語言、表演、身段的基礎,將說唱音樂融入故事,形成一個能反應社會、倫理、歷史的戲劇,它能將民眾的心理投射在劇中,而它的地方語言、民間音樂及風土民情皆與聽眾息息相關,所以是民俗戲曲中深受歡迎的一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