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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科學工業園區開發籌備處於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奉行政院決議設置「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為政府「振興經濟方案」重要措施之一,配合園區開發時程及廠商建廠開工需要,於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八日籌設「台南科學工業園區開發籌備處」,負責進行投資引進及辦理園區規劃與開發營運等相關業務,並於民國九十二年元月廿六日升格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其組織架構如下圖所示:

管理局設下列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投資組
  投資科:
   1.吸引科學工業入區投資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2.科學工業投資創設申請審核。
   3.科學工業增減資及合併經營申請案審核。
   4.科學工業增加營業項目申請案審核。
   5.外國人及華僑投資申請案審核。
   6.科學工業投資計畫完成申請案審核。
   7.創新技術研發計畫獎助業務審核。
   8.投資業務相關法令之研議與修訂。
   9.投資相關資料之建置、統計及分析。
   10.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申請案審核。
   11.其他投資業務交辦事項。
  業推科:
   1.提昇園區形象之規劃、宣傳事項。
   2.接待國內外訪客事宜。
   3.推動與國際科學園區及相關組織之交流合作事項。
   4.參加國內外商展、海外招商及舉辦國際性活動。
   5.平面及視聽宣傳資料及廣告、紀念品、空拍及簡訊製作。
   6.與駐外相關單位及台南縣聯合招商服務中心之協調聯繫事宜。
   7.其他與宣傳推廣有關事項。

  產學研發科:
   1.園區事業投入研發經費及科技人力之管考。
   2.園區產學合作之研究發展及培訓人才之促進與聯繫事項。
   3.園區研究機構及育成中心之管理。
   4.園區事業間及其與國內相關工業之技術合作,以及人員與儀器交流之促進與聯繫事項。
   5.園區科學工業類別分析及科技人力資源之開發策劃事項。
   6.國內外及園區科學技術發展狀況之調查研究統計編報事項。
   7.科技、財經及管理之專題研討或學術講演會之舉辦事項。
   8.園區從業員工子弟學校業務協調事項。

二、工商組
  工商科:
   1.園區公司登記及執照。
   2.核發動產抵押信託佔有案登記證明核發等事項。
   3.園區事業減免稅捐證明核發、統一發證、董監事經理人印鑑及資格登記、證券發行簽證核備等事項。
   4.園區外籍與僑區國外專門與技術人員聘僱及居留事項。
   5.園區事業決算書表查核、財稅法規研修等事項。
   6.服務業入區規劃配置與審查督導事項。
   7.園區分支機構相關業務協調聯繫事項。
   8.園區工商業務宣導與資料蒐集運用事項。
   9.園區各項工商服務設施籌設整備之協調事項。其他工商行政業務之管理協調事項。

  外貿科:
   1.國際貿易業務作業。
   2.保稅業務作業。
   3.進出口簽證及優惠產地證明簽發作業 。
   4.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作業。
   5.通關自動化之研究及改進作業。
   6.外貿與關務法規研議與修訂業務。
   7.管理費之徵收與管理業務(科學工業部分)。
   8.園區營業額與進出口額統計。

三、環安組
  勞資科:勞動條件、勞工福利、勞資關係、警安、與廠商有關之大眾運輸業務、敦親睦鄰等相關活動。

  工安科:各行業勞動條件、安全衛生及危險性機械設備檢查、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檢查、消防隊業務、園區緊急應變聯防。
  環保科:環境管理、空污總量、噪音、高鐵振動、廢棄物、毒化物、土壤、地下水、污水、地面水。

四、營建組
  設計科:
   1.公共工程(土木、水利、結構、機電、環保、景觀等)規劃設計。
   2.建築工程(行政、服務、廠房、宿舍等)規劃設計。
   3.工程預算審查與工程事務管理。
   4.預算編列、管考及工程列管事項。
   5.供水系統規劃、協調與設施、設備操作維護管理。
   6.供電系統規劃與協調。
   7.排水防洪系統規劃、協調及設施、設備操作維護管理。
   8.海淡廠、汽電共生廠、民營發電廠、電信、天然氣、氮氣等業務推動
   9.地理資訊系統建置。

  施工科:
   1.施工管理。
   2.工程介面。
   3.監造。
   4.變更設計、驗收結算。

五、建管組
  設施維護科:
   1.公共設施、設備維護管理。
   2.公有建物設施、設備維護管理。
   3.景觀、植裁設施維護管理。
   4.道路、環境申挖管理。

  地政租賃科:
   1.土地取得價購、徵收、補償作業。
   2.地籍分劃、測量、登記、管理。
   3.財產登記管理。
   4.土地核配租賃管理。
   5.標準廠房、宿舍核配租賃管理。
   6.公有財產之管理與收益。
   7.公有建物設施、設備採購管理、保全、安衛等服務事項。

  規劃建管科:
   1.園區整體規劃、發展。
   2.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
   3.特定區計畫。
   4.文化遺址保護、搶救、研究、展示與管理事項。
   5.生態保護區規劃、發展、管理事項。
   6.交通系統規劃推動事宜。
   7.結合觀光旅遊、教育推廣業務。
   8.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9.建築管理與使用管理。
   10.景觀審查與管理。
   11.公共藝術設置。

六、路竹組
  一科:園區發展政策規劃、研究發展業務推動與管制考核、研發環境及科技人才培訓、員工子弟教育之協調、園區投資引進與初步評估、外賓接待、保稅貿易管理。

  二科:園區工商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動檢查業務、儲運中心及保稅倉庫之設立輔導;預防走私與安全防護,交通、消防安全、服務業進駐有關軟硬體之督導協調及環境保護相關業務之規劃管理事項。

  三科: 園區開發各項公共設施、廠房與住宅之興建維護管理、園區土地取得與管理、園區土地、廠房與住宅之租賃管理、園區土地使用規劃管制與及景觀規劃管理等事項。

七、企劃室
  企劃管考科:
   1.園區發展目標、主要策略與營運計劃之企劃推動及考核事項。
   2.園區投資環境改善與重大業務革新之策劃推動事項。
   3.本局年度施政與研究計畫之擬訂、管制考核及評估事項。
   4.本局年度概算、業務成果、施政資料之研擬、編報作業事項。
   5.本局年度研究發展及園區統計作業業務之彙辦、編報事項。
   6.園區作業基金有關本局之財務規劃事項。
   7.其他不屬各科與企劃有關之綜合事項。

  資訊科:
   1.園區資訊處理業務之整體規劃。
   2.園區資訊作業組織設計、環境規劃、評選、作業規範之研究與擬議、預算編擬及諮詢。
   3.本局資訊業務各組室間協調與規劃。
   4.新應用系統委外專案管理。
   5.資訊整體委外合約管理。
   6.園區資訊及通訊基礎建設之規劃、管理及應用推廣。
   7.資訊作業安全稽核。

八、秘書室-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並設二科:
  1.本局各單位文稿之覆核事項。
  2.重要及機要文件之拆封及分辦事項。
  3.上級機關及首長指示、函電文稿之處理、列管、追縱事項。
  4.本局各位擬訂、修正、廢止法規(草案)之會簽及已公佈法規之登記及整理事項。
  5.本局各單位解釋法規案件會簽事項。
  6.本局各單位間共同性法規擬定修正及解釋事項。
  7.訴訟、訴願、非訟事件及國家賠償案件之事項。
  8.有關法規之蒐集、保管與參考運用事項。
  9.各單位業務有關之訴訟及非訟事件管辦事項。
  10.本局對立法、監察委員之質詢、巡察及有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事項。
  11.新聞發佈及新聞資料之蒐集、整理、保管、簽報事項。
  12.其他不屬各組室有關綜合事項。

  文書科:
   1.業務會報議程之編訂、紀錄之管理及決議案件之通知分辦、追蹤列管事項。
   2.公文時效管制查考、稽核、統計及公文處理流程之研究規劃事項。
   3.人民陳情案件之列管、追縱事項。
   4.印信典守、檔案管理及公文繕校事項。
   5.文件之收發登記及分文事項。

  採購庶務科:
   1.本局財產之登記管理及保險事項。
   2.本局辦公處所之管理分配、維護、修繕及使用事項。
   3.本局辦公處所環境清潔及電器(電信、電力、空調、消防)、用水之規劃維護管理事項。
   4.本局公物用品之採購、管理與供應事項。
   5.本局工程、財物、勞務之採購事項。
   6.出納票據及事務零用金之保管與報支事項。
   7.本局技工、工友之僱用、管理、考核、獎懲、勞健保(含約聘人員及工讀生)事項。
   8.本局車輛之管理調配、保養、修護及油量之購銷及管制稽核事項。

九、管理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十、管理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十一、管理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以上資料,感謝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提供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