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龍戲劇團
股東制
↑民國76年間,盛極一時的「建龍」表演情形,左立者乃台灣文化獎得主李美娘。 |
↑民國76年左右,建龍歌劇團於野台演出一景。 |
↑民國82年,應邀於文化中心「歌仔戲嘉年華」活動中演出。 |
↑民國75年於慶祝開蘭190週年暨紀念先總統蔣公百年誕辰「歌仔戲大展」,演畢「北歸宋」後合影。 |
民國66年有四個股東合資籌組東龍歌劇團,為了增資,股東人數上再增加四人,並推舉莊伯光為團主。雄厚的資金,使東龍歌劇團無論是在各方面都極為講究,名聲也在宜蘭縣非常響亮出名,使得戲路〈演戲機會〉源源不絕,甚至到了分身乏術的地步。由於市場上大量需求,因此於民國68年東龍歌劇團的股東中有二人,又同時和一個名叫李文芳的人合資籌組「皇嘉」歌劇團,結果卻因經營不佳停止營業,但這二位股東卻歸咎於是「皇嘉」這個名字不夠好的緣故,所以再邀請其他人合資。
談起彭勝雄
彭勝雄每次再確定演出的日期與地點時,便會於演出的前一天或第二天早上11點以前將戲籠載到演出地點,放在請主請人已經搭好的戲棚上。由於劇團本身有卡車,所以負責人彭勝雄便請他的兒子黃建銘負責這個工作。演出當日中午11點─12點左右,黃建銘便開始安裝演出所需的用品。通常舞台的前方與後方各有一排由一粒粒電燈泡所組成的燈光,舞台面上亦放有有旋轉彩色腳燈;此外再依照舞台大小選擇是否用殿堂佈景或山水佈景,所以佈景的選擇是為了配合舞台的大小,而不是為了劇情所需。當黃建銘將前台佈置妥當,便到後臺將屬於劇團的衣箱與放頭盔的架子弄好,並將演出所需的砌末刀槍放在武平的後方,也就是演員上場的地方,這樣做是為了演員演出的便利,由此便可看得出他的用心。
中壢勝拱樂歌劇團的加入
勝拱月歌劇團是一個客家戲劇班,團主為彭勝雄,該團早期除了在桃園中壢地區做表演之外,它們活動的範圍還擴展到中南部,演出的內容也隨著區域性的不同與當地人的喜好,而有不同,例如台南、高雄就演京劇;桃園、中壢、苗栗則以客家大戲、採茶戲為主。
民國83年為了拓展宜蘭戲路因此和建龍歌劇團合作。此時呂阿城還是劇團的實際負責人,並負責在宜蘭開拓戲路,只要一有演出機會便通知彭勝雄可以將整班帶到宜蘭演出。隨著呂阿城年齡日增〈民國8年出生〉,便將建龍歌劇團的戲籠、名號都私下讓渡給彭勝雄,並任彭勝雄的太太陳伴為乾女兒。目前雖然在宜蘭縣政府教育局的檔案中仍以呂茂根為團主,但實際上它的負責人是彭勝雄,呂阿城便成為一個「引戲路」〈拓展戲路〉的班長〈類似仲介人〉,並從中抽取約定的佣金,稱為「班長抽」,但是建龍歌劇團對他而言,雖已賣給他人,但他因為成為該劇團負責人的養父,所以仍很有密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