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與其合理化背景

 

 

首頁 
小組人員 
前言 
體罰 
髮禁 
結論 

 

 

(三)、體罰與其合理化之背景

一、儒家文化─體罰的濫觴

  孔子是儒家文化的代表人物。他的教育理念使得被貴族壟斷的知識由上往下流動。到了漢武帝獨尊儒術後,儒家文化成為中華文化的主流,而後代的儒者皆以孔子作為萬世師表。「天、地、君、親、師」、「一日為師,終生為父」、「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有事,弟子服其勞」、「尊師重道」等等為了鞏固儒家道統的倫理觀遂被接受,造成師生間是以「準父子」或是更惡化的「主─奴」關係作為聯繫(註八)。另一方面,孔子以教育宣達自己的理念向外捍衛「周朝傳統」,這讓教師一職成為超然的道德規範維護者。雖然,孔子未曾表示贊成體罰,但是在儒家文化主導社會下,造成父親可以打兒子,所以教師也可以打學生的思維。加上社會大眾站在最高點來檢視學生的言行,藉此作為教師教學成果驗收。導致「嚴師出高徒」、「不打不成器」、「鐵的紀律」等價值觀充斥在社會上。

 

二、現代社會─為體罰有理製造溫床

  在二十世紀末,由於台灣地狹人稠,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下,升學主義、文憑主義形成一股風潮,在東亞的國家例如日本與南韓也一樣。加上填鴨式教學的教育理論,將學習簡約化,以分數作為學習的指標。主體(教師)、家長和客體(學生)之間,所呈現的是一種類似「主─奴」的關係(註九)。而教師主張「專業第一」可能衍生的教師中心論(註十),可藉體罰作為強化此種統治關係的有效手段。然而,矛盾的是,翻遍所有的教育理論、查盡所有的師資培育課程內容,發現從未有人公開主張體罰是教育的「專業」之一。那為什麼許多國中教師擅長以體罰控制學生的一切,反而得到校長的誇獎讚揚呢?理由很簡單,因為體罰為學校衝高了升學率!因此,是誰在為體罰製造溫床?正是這個現代社會。

三、戒嚴時期─體罰合理化的關鍵與延續

  「為什麼老師可以打人?」作家紀蔚然說:「他們以為可以!」(註十一)。這是對於現在還活在威權時代教條下的人的最佳寫照。    

        在台灣的戒嚴時期,為數十萬人以上的情治、特務系統,無所不在地進行思想、行為的監控(註十二)。而五○年代的白色恐怖,抹煞了台灣人思想自由的權利(註十三)。

  國民政府以戒嚴方式實行威權統治,所有學校都採用軍事化管理,上軍事訓練課程或童軍教育。一切以「服從」、「統一」為最高原則。一但不服從、不統一、不符合標準,就要接受體罰。國民政府還利用愛國主義教條要求學生唱國歌、強制加入救國團、中國國民黨(黨化教育),將愛國心轉化成為特定政權犧牲奉獻。下面這段話正是上述的最佳例子:「嚴守紀律,服從命令——我們如果要消滅共匪,洗刷過去的恥辱,建設民有民治民享的三民主義新中國,重新做一個獨立自由國家的新國民,就必須遵守紀律,服從命令。怎樣纔算是遵守紀律服從命令呢?就是要為黨為國家、為政府、為軍隊、犧牲個人的一切。換言之:就是要把個人的自由平等,和個人的聰明才力,都貢獻到國家民族,為國家民族的自由平等而奮鬥」(註十四)。

  政府面對學生提出的質疑皆以「不要問國家為你做了什麼,要問你自己為國家作了什麼」作為回應,逃避問題。此時,教師本身的儒家使命與權威箝制輿論的現實狀況下,體罰在情、理上完全地合理化了。

  由於台灣的戒嚴是世界上所有民主國家中為時最長的,因此「違反規定就要受罰」的觀念深植民心,且深信不疑。直到現在,仍有人以「合理的事是訓練,不合理的事是磨練」為體罰美化。儘管已經解嚴了,這些往日的威權教條仍然死不瞑目,一而再再而三地從歷史的墳場中爬出,是今日台灣千萬學子面對體罰等限制人權的最大阻力。

四、台灣法律─遲來的正義

  談到體罰的法律就得先看學生的基本人權。在早期的學生其實是沒有基本人權的。孫文先生曾在其著述中表示中國國民黨黨員、革命軍人、公務人員和學生必須犧牲其自由來換取全體的自由。許多人便將這四種身份的人認定為沒有基本人權。事實上,這種理論稱作「特別權力關係」,但它並不是孫文先生的獨創。而是始於1867年(註十五)。

  學生人權被漠視的情況直到民國84624日,經大法官釋憲後才承認學生這種身分也是被憲法基本人權保障的(註十六)。在此之前,受到「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的影響,學生一直無法獲得基本人權。這一天,可以算是學生人權進步的里程碑。

  那麼,台灣的法律究竟能不能允許體罰的存在呢?答案是不能的。而且很早以前就明文規定了。民國671120日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發文表示禁止體罰(註十七)。直到今天,歷任的教育部長都不停地強調禁止體罰。然而,為什麼國中生被教師體罰一再發生?因為教師的依據是:體罰也是管教權的一部分。教師管教權也有其法律根據,該權是來自於行政命令「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教師可以維持教室內秩序,而該行政命令則是依教師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訂定(註十八)。因此,這兩種法律互相衝突才導致今日學生走上街頭抗議。學生們透過民間團體向社會各界呼籲重視學生人權,還組成友善校園聯盟,要求政府為學生人權立法,讓學生人權問題不再游走於灰色地帶。

  教育部對此作出承諾:公私立中小學教師,凡體罰學生者一律記大過處份。情節重大者,造成學生身心重創,還將列為「不適任教師」。註(十九)另外,教育部訓委會則表示近期內會要求各縣市訂定出新的輔導管教辦法,杜絕體罰(註二十)。

 

著作權(c) 2005 藍色傳說◎Blue•Legend 。保留所有權利。
a8667141@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