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古蹟王得祿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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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祿墓位在嘉義縣六腳鄉與新港鄉,王得祿將軍是清代台灣人官位最顯赫者,位從一品。碑座高1.15公尺、碑身高2.72公尺;石像生為石獸並六(交界處的王得祿墓園,建於一八四四年,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四年的歷史。 清代「大清會典」祠祭清吏司中有關一品官的墓制規定如下:瑩地為90步(約144公尺)、圍牆周長35丈(約111.8公尺)、石馬二、石虎二、石羊二、石人二、石望柱二)。王得祿墓實際規模較清代規定為小,並未盡如制。此墓園於民國七十二年經內政部會同文建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列為一級古蹟。
圖一:王得祿墓全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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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文官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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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人翁仲,【山堂肆考】:「翁仲姓阮,身長一丈二尺,秦始皇併天下,使翁仲將兵首臨洮,聲振匈奴,秦人以為瑞,翁仲死,遂鑄銅像,置咸陽司馬門外。」清代二品官(含)以上得設立石刻人像,王得祿為清從一品武官,且係欽賜祭葬,其墓前各有文武官石像;然其並未著清朝官服,據連雅堂【雅言】記乃生降死不降的漢人做法。唐宋之前,官秩俱先右而後左。自明太祖後,改官制尚左,自是以左為尊。朝儀時,文官列左,武將居右,故目前石像亦如是。 |
圖三:墓前廣場一景 |
圖四:王得祿墓旁的「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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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我國古代設有「金、木、水、火、土」五行之官,五行之長稱正,其中土正曰后土,亦即一般所稱土地公。護墓之神一般以土地公或后土守護瑩墓。王得祿墓右前方設有一后土,其規模之大可為全省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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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群,明清墓制,五品官(含)以上,墓前可設石獸。其中石馬乃墓主之座騎,以當作其外出之交通工具。石羊乃象徵吉祥之意。而石虎擁有勇猛威武的形象,故墓地設立石虎以護衛墓主。明清二代,墓前安置石虎等石獸,主要目的為驅逐鬼怪,同時也象徵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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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嘉義荒野協會盧銘世老師的講解:「王得祿墓的規劃設置大抵比照生前任官時的配置,有文武官員及出巡座騎的石馬;石羊則除吉祥象徵外,另有六畜興旺之意;石虎則有保護護衛作用。代保人往生後,在另一個世界依然有其生活方式存在。整個墓園的雕刻栩栩如生,也顯示當石雕工的細緻與藝術之美。」現在的王家後代仍顧有人員定期整理墓園,墓園情況保持良好,並未如一般墓地印象的陰森恐怖;反而面積開闊的墓園在藍天的襯托下,給人幽靜清新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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