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室宗族及異姓封賜的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國公、將軍等十二爵秩(註十二),中央及各級政府衙門的官員、軍事將領分為文、武一品至九品。
總,明清武官名,明初京軍三大營設把總,嘉靖中增置千總,位在把總之上,常以勛臣任之。而至清代綠營兵制,守番的下級有營千總,為正六品武官。清京城內九門、外七門設千總把手城門稱門千總。
子太保,皇宮官-太子六傅之一,掌以道德輔教太子。西晉武帝咸廳中置六傅,始以濟陽為太子太保,品第三;其後或置或省,為勛贈文臣的兼官或贈官。清代文武大臣尚有加官、贈官。官職名為三公(太師、太傅、太保)、三孤(少師、少傅、少保)、太子三師(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少(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督清代設提督統領總兵官,官一品,為一省高級武官。與督陳並稱封疆大吏,受總督控制,控制全省各鎮總兵官。在欽定大清會典事例中、兵部官制:綠營武職品級提督為一品官。
臣封爵,清代的功臣封爵有九等:公、侯、伯、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都尉、恩都尉。子爵有一等子、二等子、三等子之分。
品夫人,為一品官的正妻封贈。清代官一品稱一品夫人;官二品稱二品夫人;官三品其妻稱淑人;官四品稱其妻稱恭人;官五品稱其妻為宜人;官六品稱安人;官七品稱其妻為孺人。
【註一】錢實甫(1980)。清代職官年表三。北京:中華書局。
徐連達(1991)。中國歷代官制辭典。大陸:安徽教育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