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中的記載,唐太宗曾言:「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研究最後欲從中歸納適足以代表領袖人物的典範價值,也從中省思可為歷史殷鑑的一面,以期能從地方人物領袖的研究中學習到客觀多元的思想價值觀。
王得祿為清代台籍名將中功高顯赫者,其人格特質與一生的作為亦猶如一面歷史之鏡,讓我們亦能從中學到身為一個地方領袖人物的啟發。王得祿的好打抱不平與見義勇為,感念長者故人、慷慨解囊以助鄉里公益,在現今充斥冷漠自私的社會中,是欲成為一個領袖人物可學習效法的典範。
而相對的,王得祿本身在風水上的偏迷與深懼本地另出高官望族,這點則是歷史給後世的反省思考。我們認為身為一個領袖人物,應具有寬廣弘毅、謙沖為懷的修養。忌妒與迷信風水或命理之說,而忽略本身的努力及與他人人際關係的經營,對一位領袖人物而言,並不足取。
另外,本研究中也了解清代中期過後,地方吏治貪瀆腐敗而造成民怨,進而引起民變與民亂。王得祿在那種時空背景中起跡,時勢環境的造化成就王得祿的功名,但背後隱含更深刻的歷史教訓。自古以來,為官者若不奉公守法,以照顧地方百姓為職志;反與民爭利,貪瀆枉法者,必引起民怨與社會的動盪不安,最終則是導致朝代的滅亡。
從中國歷史觀之,秦朝陳勝、吳廣的『斬木為兵,揭竿為旗』,提出『伐無道,誅暴秦』。漢朝《漢書.王莽傳》記載:『漢初為減輕田租,曾實行『三十而稅一』,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稅一,實什稅五也』。因此《漢書.薜宣傳》的描述:『歲比不登,倉廩空虛,百姓饑饉,流離道路,疾疫死者以萬數,人至相食,盜賊並興』。於是社會普遍不安,人心思變,故外戚王莽乃得以乘機篡漢自立。
至隋朝(西元 581 年 – 西元 618 年)隋煬帝統治期間為政暴虐、荒淫失德。他曾三幸江都,三征高麗,弄得民不聊生、民怨鼎沸。繁苛的徵調使『天下死於役而實傷於財』;唐朝(西元 705 年 – 西元 907 年)後期的民變四起更使唐朝王室的統治受到沈重的打擊。當時不但政治腐敗不堪,而且土地兼併激烈,全國半數以上之農戶失去土地、淪為逃戶。唐室與各地藩鎮又巧立名目,橫徵暴歛,使苛捐雜稅多如牛毛,再加上唐末天災頻仍,黃河中下游地區赤地千里,災民被迫食草根、樹葉,啼饑號寒,賣妻鬻兒。正所謂「天下百姓,哀號於道路,逃竄於山澤,夫妻不相活,父子不相救」。在這種「千里零落,萬里凋殘」的狀況下,百姓遂鋌而走險,以致民變四起。
而南宋(西元 1127 年 – 西元 1279 年)末年政治黑暗至極,幣值跌落,物價飛漲,官吏肆虐,民不聊生。「權臣用事以來,戕賊元元,殆非一事。……江湖、閩、廣三衙之盜相挺而起,生靈荼毒幾千萬人,戶口減少殆什七八。幸而無盜者,又以官吏爭自為盜,田里荒寂,州縣蕭條」。明代(公元前
1368 年 -- 公元 1644 年)中葉以後,君主昏庸,宦官亂政,黨爭激烈,故朝政日非。當時官府對民眾橫徵暴歛,苛捐雜稅多如牛毛,終至引起民變導致明朝的覆亡。【註】(資料來源取自:陳佳榮。中國歷代之興治盛衰亂亡。2003.12.20。網址:http://www.sokamonline.com/C-Hist/WongMon01a.cfm)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對身為一個領袖人物,亦應對歷史的殷鑑有所了解警惕。應求社會百姓的安定,教化地方人民,為民增福祉安康。正如王得祿獻匾所題「大發慈悲」、「保我黎民」、「靈保蒼生」、「道宏化育」,不亦是可作為領袖人物的座右銘,以立下更佳的人物歷史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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