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救援

災害連續過程


 

 

 

 



災害連續過程

  紅十字救災服務,是以基本原則為依歸,而以「人道」為基礎,並以「同理心」為設想,動員人道的力量改善「弱勢族群的生活。「人道」是指在特殊狀況之下,保障人類生存的權利並給予尊嚴;「同理心」是站在對方的立場設想,提供適當及符合需要的協助與服務;而「弱勢族群」,則是那些受外在環境的影響,連最起碼的社會經濟及安全均不可得的人們。 從事救災服務,即須瞭解災害發生前、中、後的連續過程,茲以「災害連續過程圖」說明如下。

  依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發展策略,各國紅十字會均將災害應變列為優先發展的核心工作項目之一。

以下說明災害發生前中後的過程:

◎緊急應變(Emergency Response)

  是指緊接在災害發生後進行的各項救援活動,包括損害與需求評估、即時需要的幫助、搜索救援,及清除災害造成的破瓦殘礫等。

◎復建(Rehabilitation)

  是指為了協助災民重返正常生活、重新融入社會的行動,包括民生設施及住屋的修復或另覓他處安置災民,也包括輔導災民從事改善生計的新工作等。

◎重建(Reconstruction)

  是指讓社區返回災害前的樣子;包括重新打造民生基礎設施、維生系統等硬體,以利進行其他災後復原行動,且有助於災民往後維持生計。

◎發展(Development)

  是指特指國家發展計畫中需考量防救災相關因素。前述計畫應該要包括減災的措施,且須考量防止釀災的可能原因或風險(例如山坡地禁建及水土保持措施等)。

◎預防(Prevention)

  是指為了防災所應實際採取的措施(例如以人造雨措施來改善缺水乾旱等問題)。

◎減緩(Mitigation)

  是指減低災損的措施

◎準備(Preparedness)

  即備災,就是事先採取應付可能災害威脅的措施例如建立早期預警系統及民眾疏散計畫等。這些措施可有效減低民眾生命財產損失、重要民生設施及維生系統損壞等可能性。

◎警報(Alert)

  是指一旦可能成災的威脅產生,所告知民眾的資訊;其中須包含可能受災地區等相關訊息(例如:「暴風範圍正朝台灣南部移動,東南部、南部地區民眾須預防海水倒灌」)。

◎風險(Hazard)

  是指民眾生命財產及其民生設施暴露在威脅中的一種狀態,且這種風險可能釀災。風險的成因則包括人為因素自然因素等。

災害管理主要方向分析圖

災害管理主要方向分析圖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國內救援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