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夜市觀光協會攤販管理計畫(資料提供:
顧問張永賢
先生) |
一、環境衛生維護:目標-垃圾減量、低汙染的環保夜市 |
1.
本協會承諾致力完成下列事項: |
(1) |
本協會將於98年底前訂定「台北市寧夏夜市觀光協會」自治公約及罰則,並成立三人聯合稽核小組,落實加強管理會員營業行為。 |
(2) |
聯合稽核小組及專任清潔人員,須於營業期間巡視維護周遭環境,遇有攤販或民眾影響環境衛生之行為,立刻勸阻或拍照通報,以落實自治管理責任。 |
(3) |
專任清潔人員每日清晨夜市收攤後,須清掃寧夏路地面及蓬萊國小學童步道。 |
(4) |
協會於營業時段內,將於營業範圍之前、中、段,備妥盛裝垃圾及回收物之分類專用垃圾桶。 |
(5) |
專任清潔人員每小時清理打掃營業現場之公共區域環境,並巡視公共垃圾桶,以維持衛生環境。 |
(6) |
全面使用環保筷,衛生筷僅提供外帶有需求者。 |
(7) |
熱炒飲食攤位均設有廚餘回收桶及廢油回收桶。 |
(8) |
熱炒飲食攤販須於水槽或排水管內,裝置攔渣槽或過濾網等裝備。 |
(9) |
油炸飲食攤販須每天刷洗營業現場之地面,收攤打烊後,各攤應就營業範圍清掃整理。並清除垃圾及廢棄物,隨時保持營業現場之整潔。 |
(10) |
要求攤位整潔無塵、無蜘蛛網。 |
(11) |
由協會統一製作客人維持環境整潔宣導標示,交由各攤張貼。 |
(12) |
每日攤商會員收攤後全面刷洗寧夏路之路面。 |
(13) |
每週全面清洗蓬萊國小學童步道之活動看板。 |
(14) |
每週清洗寧夏路道路中央之截水溝。 |
(15) |
每月配合星明里辦公室做全面消毒。 |
(16) |
要求攤販會員自律外,亦請攤販向消費者勸導不得隨地吐痰及大小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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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油脂截留器完成後之清潔工作事項: |
(1) |
嚴禁攤販於營業區段之路面洗菜及洗滌碗盤。 |
(2) |
嚴禁攤販私自將洗滌殘渣、廚餘及廢棄食,直接棄置地面或往寧夏路之排水溝、截水溝傾倒。 |
(3) |
協會將設置油脂截留器專責維護人員,依照製造商所製成之工作手冊進行清潔工作。 |
(4) |
油脂截留器截留之廢棄物或回收物,於清理收集後將依相關法規之規定予以處理。 |
(5) |
截留器進流室之攔渣籃,至少每日清潔一次。 |
(6) |
槽內之表面浮油,至少每日清潔一次。 |
(7) |
槽內隔板、傾斜板四周、進出流口,至少每週清潔一次。 |
(8) |
協會將遵照製造商做定期清理槽底沉積物(如抽、洗水肥方式作業)以確保油脂截留器的攔汙截油之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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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營業秩序管理:目標-整潔明亮、全台首倡的環保夜市 |
1.
協會承諾稽查小組於營業期間巡視維護周遭環境。 |
2.
稽查小組如遇有以下攤販違規營業之行為,將立即勸阻或拍照通報,如經勸導未能配合改善者,將提報理監事會議依「台北市寧夏夜市觀光協會」自治公約罰則懲處,以有效落實自治管理目標。 |
(1) |
約束攤販出攤時間(必須學童放學後)。 |
(2) |
攤販設備應放置整齊,無佔用公共走道之情形。 |
(3) |
攤販之手推車、機車不得放置公共走道或人行道上。 |
(4) |
紅磚人行道不得擺設桌椅、器具。 |
(5) |
攤販不得占用行人專用徒步區及五米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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