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確定酒廠範圍,擴建軟、硬體設備。
1924年在廠內舖設台車用鐵軌。
1947年菸酒分立,結束製煙業務。
1944年二次大戰末期,廠房有三分之二遭受嚴重損害。
1946年才初步重建完成、復工。
1947年「台灣省專賣局」改稱「台灣省專賣局酒業事業有限公司」,花蓮酒廠也改稱「第八酒廠」。
1951年時,花蓮發生六級大地震,酒廠多棟建築物損壞。
1957年時,酒廠再度改稱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花蓮酒廠」。
1960年後,遷廠的計劃。鳳林鎮、吉安鄉等地,爭取酒廠的設置。
1979年,在美崙工業區購買建廠土地24.86公頃。
1981年委請榮華工程顧問公司負責規劃設計監造。
1988年結束舊廠業務將廠房遷至新廠。
結束舊花蓮酒廠六十餘年的製酒歷史。
舊花蓮酒廠原址除配銷所繼續使用外,其餘土地則閒置至今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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