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指導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貳、執行單位:臺北縣立中正國中
參、計劃內容
一、成立宗旨:本校為傳承民族舞蹈培養表演藝術與人文之人才,鼓勵學生多元學習適性發展
,達成一人一技一休閒之教育目標,結合社區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教學之內涵,並配合
社區活動參與表演,以期提昇社區藝文風貌外,並能涵養學生愛護鄉里關懷社區之情懷
,故成立之。
二、發展沿革與目標
〈一〉過去:
1. 成立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五日。
2.
榮譽紀錄:
〈1〉91年學年度台北縣學生民俗舞蹈優等第一名
〈2〉91學年度全國學生民俗舞蹈甲等
〈3〉台北縣91學年度「縣長盃」親子土風舞分齡觀摩錦標賽少年組特優
〈4〉台北縣92學年度全縣運動年親子土風舞分齡觀摩錦標賽少年組優等
〈5〉台北縣92年「縣長盃」親子土風舞分齡觀摩錦標賽少年組特優
3. 社區表演:〈1〉91•5•24社團成果發表會
〈2〉92•04•20土城桐花節
〈3〉92•08•15三峽八里教養院
〈二〉 現在:
1. 建立特色:敦聘社區民族舞蹈專業教師,揉合民間車鼓陣、舞龍、舞獅鼓陣及
民俗舞編立舞碼,由於民族舞蹈社學生之舞藝及舞龍舞獅團社團學生之際能共
同展現陰柔陽剛之美,藉此提昇學生對民俗舞蹈之認識與重視,並達成民俗文
化之傳承
2.
榮譽紀錄: 〈1〉92學年度臺北縣民俗舞蹈優等第一名
〈2〉92學年度臺北縣現代舞優等
3. 社區表演: 〈1〉92•12•27板橋地檢署反毒反暴力飆舞活動
〈2〉93•02•24土城市民俗舞蹈記屹觀摩
〈3〉93•03•27創世基金會籌建『花蓮分院』活動
〈三〉未來:
1.
走入社區並配合地方政府活動或節慶展演,提昇社區居民對藝文之喜好及興趣。
2.
將其他民俗技藝與民俗舞蹈結合,傳承民俗文化不致失傳外,讓年輕一輩有機
會認識自己的文化。
3.
接受國外團體邀請出國演出,展現我國固有的民俗文化舞蹈。
4.
購買擂鼓及舞龍增加現有表演內容,並結合校內相關社團聯合演出,讓學生有更
多表演與學習之機會。
以下是中正國中的舞蹈社組織圖
職稱 |
工作項目 |
指導老師 |
負責學生的聯繫管理 |
外聘指導老師 |
民族舞蹈課 程 教授 |
社長 |
協助老師指導管理學員學習 |
副社長 |
協助老師指導管理學員學習 |
學藝 |
負責填寫上課內容 |
總務 |
負責收取社費 |
服務 |
租收表演服飾租賃 |
衛生 |
負責教室整潔衛生 |
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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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通知.比賽回條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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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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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動團體氣氛.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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