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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徒步道:大正5年(1916)總督府認為蕃情穩定且花蓮港廳與宜蘭廳提出開鑿道路的建議確實可以做到,在同一年的6月開始由土木局負責修築東海徒步道。 從大正5年(1916)至8年(1919)開鑿宜蘭廳轄境(蘇澳-大濁水),總共花了四年的時間。 大正9年(1920)開始開鑿花蓮港廳轄境的部分(得其黎-大濁水)。 大正11年(1922)11月,蘇澳至得其黎之間的路可以徒步通行。 大正12年(1923)修建三棧橋,大正13年(1924)東海徒步道自三棧延伸至花蓮港。 大正14年(1925)4月,東海徒步道大致完成,全長119.8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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