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貞孝坊是為褒揚清朝節婦林春娘而立,這位守節又孝順的偉大女性,足為婦女楷模。
林春娘生於清乾隆四十三年(西元1778年),台中縣大安鄉人因家貧給大甲余家當童養媳,未婚夫余榮長十七歲往鹿港經商,不幸翻船溺斃。此時春娘十二歲,為了照顧多病的婆婆,及抱定代為孝順婆婆終身不嫁。清道光十三年(西元1833年),林春娘五十五歲,地方人士劉獻廷等報請旌表,獲准建坊入祠,因無錢遲至道光二十九年(西元1849年),張綱任職大甲,得淡水同之黃開基、新竹林占梅率先捐銀響應,才竣工。碑柱刻滿多副對聯及題字,及「聖旨」兩字,為一四柱「牌樓騎道式」之牌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