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四十二年,中共唆使緬甸政客向聯合國控訴,指我國國軍侵擾他們的領土,於是招開緬、泰、中國和美國等四國聯合會議,政府為顧全大局,忍痛犧牲,我們才分批於民國四十二、三年間,以每天三架飛機,每班載五十人的方式,撤回台灣。撤台滇緬軍官戰鬥團,代號為十二軍官戰鬥團,士兵編為二個步兵營,國防部為顯示這支隊伍,身陷匪區而不甘奴役,一心向黨國,乃賦予「忠貞部隊」。民國四十三年秋,眷舍蓋好,最出每戶無論人數多寡,僅分配到四坪大的房屋,中年飽受露宿野外、隨打隨走的生活,有個能遮封避雨的地方,每個人對政府都有著莫名的感激。當然,並非所有的人都能順利歸建至部隊,一些身體狀況差的人,便以八成薪退役。那時自軍中退下的人,假若有無法勞動的,除了量入為出和摘野菜、溪邊捉魚蝦之外,別無他法;而其他身體狀況稍微好一點的,大都四處打零工賺錢,如山拖竹子、挖煤礦、建水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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