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立體育場沿革 撰文/盧子敬
  彰化縣人口一百二十餘萬,但是在民國七十四年前,一直未有一個合乎標準的運動場,當時的縣長黃石城先生有鑿於此,便積極籌建體育場及爭取區運動會的主辦權,七十四年終於在八卦山麓的現址,十七公頃的土地上興建一座宏偉的體育場,包括了可容三萬人的田徑場,三千人的游泳池,八千人的體育館三大主體工程,及其它美化的環境工程,動用經費高達八億元。全部工程施工,費時僅一年三個月,這期間,當時的李副總統,前謝副總統,邱主席等都曾蒞臨關心。
  而七十四區運再此舉行時,全縣縣民動員參予熱烈程度歷年僅見,全省為之震驚,因為彰化縣創造了不可能的奇蹟。
  民國七十四年七月,以三個主題場地為主,加上舊有的綜合運動場改建的棒球場,縣立三民游泳池及縣立網球場等設施,奉准成立為體育場。正式納編管理,成為了附屬這一個單位。

圖1:彰化縣立體育館興建記

 
 
籌備經過  
1.緣由:為推展全民體育暨迎接七十四年台灣區運動會在彰化舉行,必須充實本縣運動場地設備(含田徑場、體育館、游泳池及其他單項場地)。
2.依據:行政院六九教字第二八二一號函及教育部台六九字第八五四五號涵示:「應積推展全民體育運動重要措施計劃」暨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六九、十二、四教五字第七九一三號函致教育部副本:「限二年內興建體育場」之指示辦理。
3. 經費來源:主體工程本府七十二會計年度列有預算五、六七零萬元及七十三會計年度編列四、三三零萬元,七十四會計年度編列四、四零零萬元,七十五會計年度編列八、五零零萬元,申請政府專利補助一一、七六六萬元,另四零、零零零萬元向台灣省綜合建設基金辦理貸款,另後續工程、水電、空調、夜間照明設備、計分版、環境美化等約二億餘元,由本甫自籌財源配合,體育場總工程費達八億餘元。
4.計劃內容:計劃興建一座合乎國際水準的體育場,土地總面積約為十七公頃,規劃為多用途之體育公園,包括老人休憩中心、兒童遊樂場所、六百車位的停車場、四百公尺跑道的標準田徑場、附屬夜間照明設備、裝備電腦計分版、看台可容納觀眾三萬人,體育館具有音響空調設備,可容納觀眾八千人,游泳池包括標準池、練習池、跳水池各一個,附屬夜間照明設備、水底燈、循環過濾系統,看台可容納觀眾三千人。
5.新建、整建單項場地部分:新建羽球館一座(大同國中)總工程費三千萬元,體操館一座(田尾國中)總工程費二千六百萬元,整建棒球場一座(八卦山綜合運動場)總工程費五百萬元,射擊場一座(田中靶場)五百萬元,網球場一座(縣立網球場)三百萬元,其他單項場地(縣內高中職、國中、國小)一千餘萬元。
6.預期效益:本縣縣立體育場興建工程,預定於七十四年九月底完工,竣工後可供全眾學生五十萬人以上之平時活動,並經常舉辦各項體育競賽,如全縣國中、小學運動會、社區、婦女運動會、公務員運動會暨全縣運動會,承辦台灣運動會及其他單項比賽。平時可帶動本縣民中運動風氣,提高運動水準兼可繁榮地方,增加縣民經濟收益。
大事記
時間 大事記
七十年十二月 本縣為積極籌備區運工作,當務之急,為興建標準化之運動場地,乃於七十年十二月成立體育場規劃小組,並於同年十二月卅日,召開第一次會議,規劃小組一行五人,由教育學院林廷雄教授率領,前往台南市參觀體育場,並於七十一年一月提出報告:認為本體育場之規劃可借台南市,惟除把握集中公園化原則外,應規劃住宅及商業區,體育專科學校預定地等。為求長這遠計,勢必選擇適當地點,採取區段徵收,重劃方式,籌劃三十、四十甲土地辦理,較為理想。
七十一年九月 七十一年九月二日彰化縣各界,為支援本縣區運會,特發起「籌建體育場,捐獻基金專戶,郵政劃撥第230690號」經由縣內各級機關、團體、學校、熱心人士、踴躍捐輸,基金數,目前已達七百萬元,唯距離預定目標尚遠,仍有待各界人士,共襄盛舉。
七十一年十二月 本縣議會全體議員先生,亦非常關心體育場,建場工作,在陳議長率領下,於七十一年十二月廿一日及七十二年五日,分別前往台南市、高雄市、嘉義縣等地,參觀體育場及各項設施,對本縣體育場之興建,提供了最寶貴的意見,經費方面,提供了最佳的支持,使本縣得以在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會計年度,分別編列預算展開建場工作。
七十二年四月 為積極展開籌備工作,搜集有關資料,於七十二年四月九日商調國中教師一名,擔任區運規劃工作,復於同年九月三日增調國小教師三名,協助辦理區運籌備工作。
七十二年十月 七十二年十月十四日,召開區運籌備工作座談會,邀請教育學院葉院長、林廷雄、陳政雄兩位教授,建國工專袁校長,教育廳溫督學,縣議會教育小組,縣體育會以及縣內公私立高中(職)校長,國中國小校長,討論區運有關典禮、表演、選手村、單項運動場地及選手儲訓等事宜,為區運籌備工作預為籌謀。
七十二年十月 七十二年十月十六日,召開本縣七十年區運觀摩人員會議,並組團觀摩七十二年區運現場,訪問台北市工作人員,搜有關資料,並於十一月十四日,召開觀摩人員檢討會議,分別提出報告,做為本縣承辦七十四年區運之參考。
七、七十二年十二月九日,召開區運單項競賽場地協調會,邀請各場有關學校,單項委員會共同討論,初步選定各單項場地,室內部份籃球等十一項十四處,室外部份足球等五項八處,整建場地經費,國中、國小部份約一千萬元,高中、高職部份約三百萬元,均已列入七十四年度預算辦理。
七十三年元月六日 七十三年元月六日,召開選手村協調會,邀請彰化市內高中四所、國中三所、國小六所,討論有關選手村之設置及經費預估事宜,初步預估浴、廁、給水、防漏部份,整建經費約需六百萬元,紗窗、紗門、粉刷部份約需三百萬元,分別列入七十四、七十五會計年度辦理。
七十三年元月十三日 七十三年元月十三日分函體育會,洽請各單項委員會,提供所需比賽器材資料及經費預估,並參考歷屆承辦區運之縣市需求情形,編列本縣承辦七十四年區運,器材費新台幣壹仟玖餘萬元。
七十三年元月十八日 七十三年元月十八日通過本縣承辦七十四年台灣區運動會籌備委員會組織要點(附件十五)由縣長擔任主委員、議長、黨部主委、團委會主委、本府主任副主任委員,另由各級民意代表、地方士紳、政要、擔任委員,於七十三年六月廿八日召開有關人員協調會議,確定各組工作妻項(附件十六)及工作組長人選,委員會下分卅六個工作小組,並由教育局長、體健課長親自拜訪,協調各有關人員徵求同意後,復於七十三年七月卅一日召開首次工作小組長會議,分配各組工作,並要求各組提供工作計劃及經費概算,正式成立籌備委員會。
七十三年八月十七日 七十三年八月十七日,本縣承辦七十四年區運籌備會工作人員及工作小組長一行四十人,赴台南市立體育場參觀場地設施,並於當日下午赴高雄縣列席觀摩,該縣承辦七十三年區工作小組聯席會議,分組訪問、吸收經驗,以供本縣承辦七十四年區運,各工作小組之參考。
七十三年十一月 七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台灣區運動會輔導小組委員會一行廿人,由省教育廳長陳漢強先生率領蒞縣指導,召開輔導會議,會中對本縣場地的安排、器材的選購,表演節目的設計,七十四年區主題等等,均有熱烈的討論與建設性的建議,值得本縣參考。
七十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七十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召集本縣各單項委員會開會,就廷攬縣籍優秀選手返鄉效勞事宜,交換意見,十時召開省單項協會與本縣各單項委員會、區運器材組、協調會議、討論區運器材採購事宜,下午省單項協會由本縣各單項委員會陪同,實地勘查區運單項場地以供整建之參考。
參考資料來源:
1.彰化縣立體育場(1992),彰化縣立體育場簡介,彰化縣,彰化體育場
2.彰化縣立體育場(1985),七十四年區運手冊,彰化縣,彰化體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