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立體育場沿革 | 撰文/盧子敬 | ||||||||||||||||||||||||||
彰化縣人口一百二十餘萬,但是在民國七十四年前,一直未有一個合乎標準的運動場,當時的縣長黃石城先生有鑿於此,便積極籌建體育場及爭取區運動會的主辦權,七十四年終於在八卦山麓的現址,十七公頃的土地上興建一座宏偉的體育場,包括了可容三萬人的田徑場,三千人的游泳池,八千人的體育館三大主體工程,及其它美化的環境工程,動用經費高達八億元。全部工程施工,費時僅一年三個月,這期間,當時的李副總統,前謝副總統,邱主席等都曾蒞臨關心。 而七十四區運再此舉行時,全縣縣民動員參予熱烈程度歷年僅見,全省為之震驚,因為彰化縣創造了不可能的奇蹟。 民國七十四年七月,以三個主題場地為主,加上舊有的綜合運動場改建的棒球場,縣立三民游泳池及縣立網球場等設施,奉准成立為體育場。正式納編管理,成為了附屬這一個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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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彰化縣立體育館興建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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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經過 | |||||||||||||||||||||||||||
1.緣由:為推展全民體育暨迎接七十四年台灣區運動會在彰化舉行,必須充實本縣運動場地設備(含田徑場、體育館、游泳池及其他單項場地)。 2.依據:行政院六九教字第二八二一號函及教育部台六九字第八五四五號涵示:「應積推展全民體育運動重要措施計劃」暨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六九、十二、四教五字第七九一三號函致教育部副本:「限二年內興建體育場」之指示辦理。 3. 經費來源:主體工程本府七十二會計年度列有預算五、六七零萬元及七十三會計年度編列四、三三零萬元,七十四會計年度編列四、四零零萬元,七十五會計年度編列八、五零零萬元,申請政府專利補助一一、七六六萬元,另四零、零零零萬元向台灣省綜合建設基金辦理貸款,另後續工程、水電、空調、夜間照明設備、計分版、環境美化等約二億餘元,由本甫自籌財源配合,體育場總工程費達八億餘元。 4.計劃內容:計劃興建一座合乎國際水準的體育場,土地總面積約為十七公頃,規劃為多用途之體育公園,包括老人休憩中心、兒童遊樂場所、六百車位的停車場、四百公尺跑道的標準田徑場、附屬夜間照明設備、裝備電腦計分版、看台可容納觀眾三萬人,體育館具有音響空調設備,可容納觀眾八千人,游泳池包括標準池、練習池、跳水池各一個,附屬夜間照明設備、水底燈、循環過濾系統,看台可容納觀眾三千人。 5.新建、整建單項場地部分:新建羽球館一座(大同國中)總工程費三千萬元,體操館一座(田尾國中)總工程費二千六百萬元,整建棒球場一座(八卦山綜合運動場)總工程費五百萬元,射擊場一座(田中靶場)五百萬元,網球場一座(縣立網球場)三百萬元,其他單項場地(縣內高中職、國中、國小)一千餘萬元。 6.預期效益:本縣縣立體育場興建工程,預定於七十四年九月底完工,竣工後可供全眾學生五十萬人以上之平時活動,並經常舉辦各項體育競賽,如全縣國中、小學運動會、社區、婦女運動會、公務員運動會暨全縣運動會,承辦台灣運動會及其他單項比賽。平時可帶動本縣民中運動風氣,提高運動水準兼可繁榮地方,增加縣民經濟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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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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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來源: | |||||||||||||||||||||||||||
1.彰化縣立體育場(1992),彰化縣立體育場簡介,彰化縣,彰化體育場 | |||||||||||||||||||||||||||
2.彰化縣立體育場(1985),七十四年區運手冊,彰化縣,彰化體育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