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未來努力
 
 
 
6.整建質精校高現代軍隊

(一) 國軍為達兵力結構全面轉型之目的,原規劃自民國93年1月起,以10年為期程,區分「精進組織」、「軍事轉型」2階段推動「精進案」,惟考量未來戰略環境演變及維持台海軍事優勢,已調整兩階段提前完成之規劃。第1階段係以達成「編現合一」為目標,施行以來,除已完成7項重要組織調整之分案外,至民國93年12月底,國軍總員額亦由38萬5千餘員,調整為36萬4千餘員,計精簡2萬餘員,並完成總員額與現員編現結合之檢討,俾於民國94年底達成國軍總員額29萬6千員之兵力目標。
(二) 為使有限的國防資源發揮最大效益,近期並同步規劃「精進案」第2階段執行整備作業,期依「編現合一」之基礎,有效調降國軍總員額目標,使部隊組織結構更趨精實完備,於民國97年底達成國軍總員額調降為27萬5千員之兵力目標。
(三) 另因應日趨嚴峻的敵情威脅,為籌建有效的可恃戰力,已規劃「愛國者三型飛彈」、「長程定翼反潛機」及「柴電潛艦」等3項國軍戰備急需裝備,呈報行政院以特別預算編列支應,期間因應立法委員屆期改選,依立法院「屆期不續審」原則,目前「重大軍事採購條例(草案)」及「中央政府重大軍事採購預算案」由國防部重新依程序呈報,期能於新會期儘速通過,以強化反飛彈及制海戰力,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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