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未來努力
 
 
 
4.健全危機處理應變機制

(一)總統於民國91年9月8日「三芝會議」及同年9月10日宣示政府「反恐」立場談話(今天的恐怖主義已經是無孔不入,全世界幾乎都籠罩在它的威脅之下;包括中國加速發展類似於恐怖主義攻擊手段的超限戰方式,亦已嚴重威脅我國家安全及台灣人民福祉,我們嚴加譴責,也呼籲國人應提高警覺)後,國防部即成立「專案小組」,重新檢討國軍支援「反恐行動」全般規劃與整備,以強化國軍危機預防與應變之防處能力,並於民國93年上半年度將「聯戰指揮體系」戰情輪值體制,調整為「五大中心戰情輪值體制」,兼負「危機處理中心」。民國93年下半年,除將救災任務正式納入編裝,並依任務需要,由海軍總部、後備司令部先期採購海事衛星電話20具及5項救災(難)裝備(掌上型全球定位系統、油壓式千斤頂、舷外機、水下數位攝影機及防寒衣),部署於本島北、中、南、東地區後備司令部及海軍救難大隊,大幅提升國軍災變應援能力,並配合行政院「反恐怖行動管控辦公室」之設置,於民國93年12月10日起派員進駐,專責處理國軍支援反恐及災害應變事宜。
(二)為整合地方政府的動員與災害救援資源,發揮互通共用功能,國防部以行政院動員會報秘書單位立場,協助並配合內政部規劃災害防救機制與全民防衛動員相互整合事項,俾於平時落實災害防救,戰時有效支援軍事作戰,以建構完整之「國土安全網」。
(三)未來「危機處理應變」工作目標,除持續建構可反制「不對稱」威脅的防衛戰力,以應變中共的「軍事危機」外,並以「危機預警」重於「危機處理」之觀念,置重點於平時「恐怖活動」情資蒐整及交換,掌握先機,遂行「反恐怖行動」支援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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