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對公投結果也以公投無法源而不採納。台灣《公民投票法》經立法通過於2004年1月2日起正式實施。如今在台灣紛擾20多年的核四廠議題,政府決定核四廠先採封存、停工,未來再以公投決定存廢。核四公投是中華民國預定舉辦的公投案,內容為決定核四廠是否運轉。依公投法規定,投票人數須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以今年人口統計,廿歲以上國人有一千八百卅餘萬人,停建核四公投案至少要有915萬人參與投票,且逾457.5萬人同意,才算通過。以下是各國公投投票率門檻:
瑞士:無規定
英國:無規定
德國:兩成五
丹麥:三成
愛爾蘭:四成
日本:四十萬人以下1/3;四十萬人以上1/6
台灣:五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