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救難船,收錄於長榮海事博物館導覽手冊)
造成海象異常,發生船難的因素有很多,主要為以下三種情況:
洋流
海裡的水總是依照有規律的明確形式流動,循環不息,稱為洋流。其中比較有名的是墨西哥灣流,最狹窄處也寬達50哩,流動時速可達4哩,沿北美洲海岸北上,橫過北大西洋,調節北歐的氣候。北太平洋海流是一道類似的暖流,從熱帶向北流,提高北美洲西岸的氣溫。盛行風是使海流運動不息的主要力量。海水密度不同,也是海流成因之一。冷水的密度比暖水高,因此冷水下沉,暖水上升。基於同樣原理,兩極附近的冷水也下沉,在海面以下向赤道流去。抵達赤道時,這股水流便上升,代替隨著表面海流流向兩極的暖水。島嶼與大陸的海岸,對海流也有影響,不是使海流轉向,就是把海流分成支流。不過一般來說,主要的海流都是沿著各個海洋盆地四周環流的。由於地球自轉所產生的科氏力影響,北半球的海流以順時針方向流動,南半球的則相反。
海鹽
海水所含的鹽分各處不同,平均約為3.5%。這些溶解在海水中的無機鹽,最常見的是氯化鈉,即日用的食鹽。有些鹽來自海底的火山,但大部分來自地殼的岩石。岩石受風化而崩解,釋出鹽類,再由河水帶到海裡去。在海水氣化後再凝結成水的循環過程中,海水蒸發後,鹽留下來,逐漸積聚到現有的濃度。海洋所含的鹽極多,可以在全球陸地上鋪成約厚500呎(150公尺)的鹽層。
無形颮
無形颮是一個瞬間、暴力的海上風暴現象,它並非如同一般颮(雷暴)會伴隨著黑雲等一般特徵;這個名字指的是白皚皚的海浪和碎浪,小小的警告任何不幸的水手將陷入其中。無形颮比較罕見於海上,但常見於北美洲的大湖區。
海難的發生
2001年1月14日,希臘籍三萬五千噸貨輪阿瑪斯號(Amorgos)滿載礦砂,由印度駛往中國大陸,行經台灣南部海域時,阿瑪斯號失去動力。漂流12小時後,當晚20時左右,在墾丁海域擱淺。台灣交通部和國軍搜救中心接報後,立即展開救援行動,於23時將船上25名船員全數救出。1月15日,花蓮港務局成立「災害處理中心」,準備防止漏油的相關措施,並要求船東及保險公司儘快出面處理。18日,阿瑪斯號船身出現破裂情形,並開始漏油;環保署立即依2000年10月通過的《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函請花蓮港務局限制所有阿瑪斯號船員出境。
搶救過程
由於受污染的龍坑生態保護區交通不便,且是珊瑚礁地形,油污遍布礁石及岩縫,加上時值東北季風期,海上風力強勁,導致海象惡劣,海上作業無法進行。到場協助處理的中油公司也因船隻無法接近阿瑪斯號貨輪,而表示無力協助處理。中油無法協助,環保署便函請交通部動員軍方人力和設備協助。但是,軍方船隻仍受限於海象而無法出海,僅能以人力在岸上協助搶救。另一方面,由船東所僱請的救難船,至2月3日總共抽取217.6公噸海上燃油。2月6日,環保署正式組成跨部會應變小組,協調內政部、交通部、國防部、海巡署、農委會、屏東縣政府、中油公司等單位,分別進行搶救工作的進度規劃和後續相關事宜。海岸油污撈除工作進行至2月16日,總計投入近一萬人次,撈除油污達四百六十二公噸。2月17日至3月24日進行油污清除工作,總計動員超過兩萬一千人次,清除油污513公噸。礁岩的除污及清洗工作,在3月25日至5月18日,以高壓水槍方式進行,投入人力接近三萬五千人次,清除油污達549公噸,清理的廢棄物超過三千五百公噸。由船東負責的船上殘油抽取工作,分別在三月和五、六月進行,總計清除148.8公噸油污,至6月12日完成。清除工作未完成之前,屏東縣政府每日對船公司開出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的罰單,共計九十八日。油污清除及殘油抽取工作完成後,交通部於7月2日,在事故現場組成貨船移除小組,進行移除工作,清除船上礦砂,移至水深1000公尺處沉放,沉放工作於10月16日完成。然而,船體殘骸移除工作受限於颱風的連續侵襲而無法進行。
污染情況
在事件發生的龍坑生態保護區,區內軟珊瑚密集生長在礁石表面,沿岸海域海藻生長茂盛,更是各種魚、蝦、蟹、貝覓食生長的主要棲所。因此漏油事件發生,被油污覆蓋的海底生物便很快地死去。原本棲息該地附近的海鳥,羽毛因此沾粘上油污,使其所具有的飛行及保暖功能受到影響,所賴以維生的魚類等生物也都被油污污染,加上海鳥為了打理自己而順毛、啄毛,也間接吃下沾粘於自己身上的原油。同時龍坑也是瀕臨絕種的椰子蟹在台灣最重要的棲息地,因此此次事件也對椰子蟹生態造成重大打擊。總計龍坑地區共有由白沙鼻至坑仔內約3.5公里的海岸遭到污染,其中較為嚴重的約750至900公尺,某些地方的油污更厚達十公分,海岸及海域受污染面積達到20公頃。此外,在搶救期間,由於搶救人員隨意地踩踏,對於需要長久時間才能形成的珊瑚礁也產生了嚴重的破壞。
資料來源:
海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http://zh.wikipedia.org/zh-tw/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