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措施

 

台電公司為做好污染防治的工作,已於民國七十八年至八十六年間投資新台幣二百五十三億元進行既有機組的空氣污染改善工作,在環保署公告更嚴格的排放標準後,台電更計畫於民國八十五年至九十四年 間再投資新台幣二百三十二億元進行改善,目前各項改善工作均按進度進行,空氣污染物的排放亦已減少五 八%,對環境空氣品質的改善大有助益。

 

火力電廠雖然會排放空氣污染物,但台電公司已在空間許可的情形下裝設最先進的空氣污染防治設備,使污染物的排放降至最低,且電廠均使用擴散效果較佳的高煙囪,利用大氣的自淨作用降低其對環境的影響,使空氣污染物不易沉降至鄰近地區,依據鄰近空氣品質之監測資料顯示,火力電廠對鄰近地區之影響也並不顯著。火力發電廠均有裝置污染防治設備,排放物均符合環保法規,對附近地區空氣品質影響極微,不會造成污染情形。

 

台電公司為避免煤塵飛揚污染外界,已斥資約新台幣十億元在煤場周圍興建防風柵網,同時裝置定期噴灑水系統,輸卸煤均採用密閉設施,並經常壓實煤堆,清理路面 。長期存放的煤堆則使用化學藥劑安定表面,煤場外則種植防風林,以避免煤塵飛揚污染外界。

廢水處理系統
發電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導入綜合處理設備,使排放水質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排煙脫硫設備
煙氣通過排煙脫硫設備已去除硫氧化物,最終乾淨的煙氣經由煙囪而排放進入大氣,排煙脫硫設備之副產品為石膏,可轉賣給水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