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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他們發聲的自由
談 Live House 合法化

 

  2005 六月,知名老字號音樂展演空間「地下社會」遭取締並接到巨額罰單,同年七月宣布暫停營業,直到政府表示願意解決為止;同年九月,藝文展演空間 The Wall 同樣接到了來自市政府的罰單; 2006 年五月, The Wall 接到台北市政府因「營業項目不符」的名義,被要求同年七月起勒令停業。

請問台灣的政府與藝文界有真正重視 Live House 的生存空間嗎?

  在台北市商業管理處的規定中,並沒有一個真正提供 Live House 保障的合法登記項目。現今的 Live House 多以餐飲服務、有聲出版或飲酒業等名義登記營業,一旦面臨政府的取締,便立刻陷入營業的困境當中。通常藝文展演空間被取締的理由不外乎是噪音過大或名義不符,再來就是建築物執照或消防設備安檢的問題。又因為名義不同,稅務也跟著有所不同,如何能既維持藝文活動,又同時經營政府所要求的飲酒及小吃業呢?此外, The Wall 的國際交流模式一向為人樂道,卻無法拿到合法的工作證,只因為 Live House 並非一個合法的正式工作場地。如此一來,獨立音樂無法取得真正的公眾支持,有一天有可能會因公權力的執行而讓台灣的獨立音樂少了發聲的管道。

  有鑑於這樣的難題,藝文展演空間( The Wall 、女巫店、河岸留言、地下社會等)的經營者們曾與立法委員林濁水、林淑芬等人,偕同文建會、青輔會,於 2006 年5月到7月舉行多次的座談會,希望能與政府各單位達成共識,保障獨立音樂的寶貴表演空間。會議中曾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癥結,就是政府對於音樂展演文化並沒有清楚的認知,而導致執法上模糊的爭執點太多,再加上要增修營業項目,必須牽涉環保局、國稅局、商業管理處、工務局、消防局、市警局、都市發展局、文化局、新聞局等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不同層級機關的配合,這同時也導致立法與增修營業項目的難度大增。為此,文建會曾向經濟部商業司提出「 Live House 新增商業登記營業項目代碼表增修草案」,其中表示將在營業項目中新增音樂展演事業的代碼,但要到真正落實,恐待立法院提案修法。

  Live House 合法化的問題爭的不只是法源,其中還有文化認同的問題。政府曾經通過預算要增進文化事業的發展,但政府究竟有沒有認真去看待所有亟欲協助的藝文產業?不只是政府,這件事還有賴社會人士的聲援支持,網路上因此發起了【 Live House 】合法化連署活動,利用網誌等網際管道宣傳。 Live House 的文化能否繼續維持?還有一段辛苦的路要走,一切就靜待時間與社會的努力了。

參考資料:

大聲誌【LiveHouse合法化】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