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小實小實在很小 簡報專題計畫 回首頁 六十風華 國語實驗 杏壇典範 春風化雨 實小臉譜 網站導覽

 
 
統整語文能力的國語文教學法--談國語科教學實驗
受訪者: 陳書蓉 老師
 
國語實驗教學
  民國三十九年到四十年間國語實小開始國語教學;實驗有說話直接教學法注音符號綜合教學法,後者由蔡雅琳老師完成實驗。注音符號教材由國語文研究專家王玉川先生編寫,當時進入實驗班的兒童,都是一句國語不會說的兒童。他們竟能從一年級不會說國語到二年級能用國語爭執。教學實驗完畢是由政大教授祁致賢先生,用比較測驗法以學理為依據,作了實驗結果的判斷是成功的。於民國42年把這個方法提報教育部。民國43年由教育部正式公布於課程標準,推行全國。並由當時擔任省輔導團員的齊素真老師,巡迴全省進行課程教學輔導並作示範教學。
   
國語科的教材編審和教學指引編纂
 
陳書蓉老師記得當時張希文校長帶領他們參加教育部國立編譯館的國語科教材及教學指引編審工作,每個星期按時到國立編譯館開編審會議,修定教材內容。她強調那時實小教師和多位專家學者從一年級到六年級的教材都得仔細進行教材審核。低年級由石學懷、蔡雅琳和高豔霞三位老師負責;中年級有劉樂清老師、劉玉僊老師和劉文貞老師負責;高年級則有周鳴皋、劉玉僊、陳書蓉老師負責編審,由研究處匯整,六年完成該課程實驗,之後由教育部印製課本發行全省各國小,才開始全面推廣。「當時我們要求教材內容要系統化、文章結構要完整並具美感。」
   
教授外籍人士說國語
  國語實小在教授外籍人士國語文教學上貢獻良多。陳老師說:「那時老師用直接教學法教外國人說國語。學校在樓梯間開闢一個小空間充當教室,老師利用空堂時間教學,採一對一或一對二方式上課。後來接受僑委會指派老師到僑界教國語。每年4到6月期間到菲律賓指導僑校教師國語科的教學法,每年為期六週。」那時能派出國指導海外華人是件光榮的事,蔡雅琳、黃定賢、李碧霞、陳書蓉、陳衍麟等多位老師也都曾到國外教學。
(一) 國語科混合教學實驗
  民國64年國語科的課程標準教法改為國語科混合教學。林國樑教授每個星期一到實小來開會,指導五、六年級的老師教學,每個班級的老師一個星期要研究一課的教學,討論課文內容大意、段落、字詞、文章分析。國語科每一課的讀、說、寫、作方法都要在會議中討論。她強調:「老師要先研究再發表,並經林教授指導。這個實驗進行了兩年後才推行,到民國76年結束。其間顧大我教授與陳正治教授皆來指導。」她還說:「推行之前,要不斷地舉行校內教學觀摩。」那時候,不但每個學年都要進行教學觀摩,並做全市觀摩推廣。「後來有了視聽教室,聘請教學有心得的老師進行教學觀摩示範錄影。」陳書蓉老師詳訴:「低年級有趙雲芊老師、張惟萍老師、李碧霞老師、陳衍麟老師。中年級有趙曼雲老師、朱琳老師。高年級則由我和張元禎老師負責,製成示範教學錄影帶;有注音符號教學和作文教學。」她表示這樣紮實的教學過程促使教師走向更專業的領域。
   
(二) 書法教學研究
  「當時我們請名書法家杜忠誥先生幫我們書寫字範本,給學生習寫。我們對於課程的研發,並不是閉門造車,而是借重很多教授的指導。」此外陳老師擔任國語科輔導員歷時八年,每個星期到臺北市其他學校進行教學輔導。實小的老師在校內進行實驗再推廣到其他學校,實小的老師用心耕耘於國語科教學,所有的課程都是經過不斷實驗而產生的。
   
(三) 教學評量研究
  在教學評量方面,實小更是面面俱到,重視學生多元能力;她說:「國語科的教學評量,是研究處研究,由教務處執行。考試出題範圍的評量標準共四大項:記憶、理解、判斷、應用。比例各佔25%,老師出題後經教務處審核,才能正式付印。這是我們在教學評量方面的努力。
   
(四) 教具製作研究
  實小教師勤於教具製作,以利教學。陳老師說:「我們低年級的老師也製作研發精美的注音符號教具;有字詞卡及句型卡,每一課都有一套教具,我們製作的教具曾參加臺北市教具製作展獲得特優獎。」
   
(五) 能力分組實驗
  國語科教學曾經在高年級實施能力分組教學,學生分成甲乙丙丁四組,甲組程度最差,乙、丙組中等,丁組最佳。當時把每班國語課排在同一時間,分四組上課,實驗兩年,評估結果,因為學生年齡較小,不宜時常更換教室而停辦。
   
(六) 國語科和其他學科相關性的研究
  學校也曾經做了另外一個研究;即是探討國語科和數學科學習相關性的實驗研究。當時有簡茂發、柯華葳、吳敏而三位教授指導。判讀研究結果認為國語文是學習各科的基礎,相關性非常高,也就是說學生的國語科如果學得好,數學和常識科一定也學得好。
  教學的實驗研究工作,一直至今。國語實小做了這麼多國語文教育的實驗工作,稱為「國語實驗小學」可說是實至名歸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實小不斷進行實驗研究。每做過的實驗研究一定會把研究成果寫出來,這些紀錄與實驗成果,一代傳一代,是實小傳承實驗研究精神的重要史料。
                                      撰文 / 崔延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