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工法

1938 年德國 Seifert 首先提出這項概念,希望在整治河流時,是以接近自然、廉價的方式,且保持美麗的天然景觀;而最早提出「生態工法」一詞的,是美國的 H.T.Odum ,他主張對自然環境的變更,應採用最少的人工能量,以維護棲地系統的自我更新能力。到 1989 年,美國生態學家 Mitsch 更明確定義出生態工法的 觀念以及適用範疇,指出 生態工法要注重人為環境與自然環境間的互動,並可達到人類與自然生態雙贏的目的。

生態工法(Ecotechnology)係指人類基於對生態系統的深切認知,為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永續發展,採取以生態為基礎、安全為導向,減少對生態系統造成傷害的永續系統工程皆稱之。 (生態工法的公共工程委員會)
 
1. 用最少的車道數來滿足交通需求 。
  • 確實做好交通量調查及交通需求預估。
2.減少對生態環境與系統之干擾
  • 做適當的生態調查。
  • 慎選路線以減少對生物棲息環境不當的分割
  • 做動物廊道,供其通過道路。
3. 避免大挖大填造成山坡不穩
  • 選定適當路線。
  • 環境敏感地區,適當的減少車道數量及寬度。
  • 避開不穩定地質區。
4.用生態工法穩定邊坡
  • 治水必先治山,將水引到安全之處
  • 以植物穩定山坡
  • 避免用混凝土,加重大地的負荷


1.橋隧比例合計近90%, 大幅降低對生態影響。
2.路堤段生物廊道( 排水箱涵 )
3.南澳服務區建自然渠道及生態水池
4.多孔隙之護岸與護坡工程
5.明溝與橋下排水草溝 ( 明溝增設斜坡,提供生物攀爬機會 )
6.減少對原有生態環境之阻隔 — 路塹→隧道
7.以自然美景為主體,建構景觀衝擊最小的柔和公路

本篇參考整理於 國工局網站全國生態工法入口網

回工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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