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本 帝 國 主 義 政 府 於 民 國20年 發 動 九 一 八 事
變 後,為 迫 使 所 統 治 台 灣 地 區 漢 民 族 逐 漸 脫 離
傳 統 中 國 文 化 的 影 響,便 大 力 推 出 各 種 政 治、文
化 同 化、皇 民 化 壓 迫。
台 灣 的 戲 曲 文 化 便 在 改 良 宗 教,禁 止 廟 會 喜
宴 的 政 策 下,被 剝 奪 在 廟 會 的 演 出 機 會。布 袋 戲
前 場 演 師,後 場 樂 師 在 生 計 難 以 為 繼 的 情 形,紛
紛 被 迫 改 業。直 到1940年 代 日 本 帝 國 參 加 軸 心 國,發
動 世 界 大 戰 才 有 所 改 變。
日 本 帝 國 為 收 買 南 亞 的 菲 律 賓、印 尼、泰 國、緬
甸 各 國 不 同 種 族,不 同 文 化 之 人 心、不 得 不 放 寬
宗 教、文 化 的 束 縛。民 國30年 台 灣 總 督 府 直 屬 的「皇
民 奉 公 會」增 設 娛 樂 委 員 會,台 灣 籍 委 員 黃 得 時
便 乘 機 建 言,發 表「 當 作 娛 樂 的 布 袋 戲 」,向 日 本
殖 民 政 府,爭 取 恢 復 布 袋 戲 的 演 出 機 會。
經 過 三 次 的 試 演,日 本 殖 民 政 府 才 容 許 帶 有
濃 厚 日 本 色 彩 的 布 袋 戲「 皇 民 化 布 袋 戲 」的 演
出。
「 皇 民 化 布 袋 戲」的 特 點,除 大 量 採 用 日 本 文
化 背 景 的 劇 情「 國 姓 爺 合 戰 」、「 月 形 半 平 太 」、「
水 戶 黃 門 ─ 江 戶 之 卷 」外,它 的 特 色 有 四:
伴奏音樂:使 用 西 洋 樂 隊 及 唱 片 音 響。
穿著服裝:傳 統 ( 中 式 ) 戲 服 與 日 本 和 服 並 用。
用 語:由 辯 士 ( 默 片 劇 情 解 說 人 ) 用 日 本 國 語
解 說。
舞 台:添 加 可 割、畫 的 背 景,呈 現 出 立 體 感。
民 國31年10月 由「 新 國 風 」人 形 戲 團 在 艋 舺 戲
團,「 小 西 園 」人 形 戲 團 在 第 三 世 界 館 進 行「 皇
民 化 布 袋 戲 」的 首 演。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採 嚴 格 管 制 的 方 法,一 共 只 允
許 七 支 人 形 劇 團 ( 布 袋 戲 團 ) ─ ─ 台 北「 新 國
風 」、「 小 西 園 」、台 中「 旭 勝 座 」、台 南「 五 州 園
」、「 新 興 ( 閣 ) 」、「 公 光 」、「 福 光 」的 演 出。
這 些 劇 團 除 了 以「 演 劇 挺 身 隊 」名 義,在 各 地
做 勞 軍 演 出 外,就 是 在 各 地 戲 院 做 室 內 舞 台 的
演 出,提 供 一 般 民 眾 欣 賞。
「 皇 民 化 布 袋 戲 」在 民 國34年8月 日 本 戰 敗 投 降
後,便 消 失 無 蹤。不 過,它 為 配 合 室 內 演 出,在 音 樂、布
景、戲 服、語 言 的 種 種 改 變,卻 成 為 後 來 金 光 布 袋
戲 變 革 的 前 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