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論奇士勞斯基-導演陳國富先生
導讀者:導演陳國富先生
時間:民國85年10月 閱讀書籍:觀看影片-十誡
心得箋言-薛麗仙
生與死的對白-解讀奇士勞斯基「十誡」中的「生命之歌」
  許多時候,當我們看見一個名字時很容易落到一種陷井。 給這個名字定義,或者想找出這個名字背後的故事,期望能從中找到一些蛛絲馬跡,來印証或企圖解釋我們所看到這個名字所要表達的。就像,第一次,當我們看奇士勞斯基的十誡,幾乎異口同聲,找聖經看看十誡到底講些什麼?及至你看了影片,似乎感受不到兩者問的關聯。原來,藝術家的取材,是取其"意",靈感的所來自,而不是改編。藝術家必得使用自己的語彙去創造,共發揮。自己的故事和所要說的語言。否則他的作品只是模仿,不會是創作。
  如是觀,再來看十誡,你就不會耿耿於懷,這部影片到底是在講「除了我以外,妳不可以有別的神」還是……。
希伯來人稱十誡為「十句話」是上帝所授律法的基石,而不是法典,它著重總的原則,而非法的細則﹒以色列人視之為與上帝立約須接受的道德責任與義務。它要求人尊敬神,確立人神之間的正確關係。同時也應敬重他人,不可損害他人名譽、生命、財產、婚姻關係等。
  聖經中所提到的上帝是個靈(spirit)不能用任何形象來表現現祂。祂是充塞宇宙的「道」,運行於人類的歷史中,是宇宙的本體、中心,任何自製的神像、雕刻或用任何形式加以膜拜的,包括:金錢、性、武力、知識等行為,在神眼中都看為罪(是sin,與crime不同),也就是偏離了上帝眼中人的位置,人的本份。
  
上帝絕對權威絕對抽象的觀念,聖經中所提供絕對仲裁的標準,的的確確存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與觀念中,即使我們大聲宣告「上帝死了」也無法治死每個人心中那種自覺的罪惡感與正義的渴求,因此有人說:即使上帝不存在,人類還是會創造另一個上帝。這就是人有宗教感的一個重要原因。
  哲學家們常把宗教信仰歸類為處理人「生之前死之後」的東西,科學家們又常常視宗教為人類對於宇宙萬物無知的投射;理性主義視宗教為弱者的拐杖。到底宗教是什麼?對一個基督徒而言,基督信仰對我個人是一種內在真誠的覺醒,皆外在世界一一剝離時,我真貴的對待,真誠的看見。
  「十誡」第一誡談到人的生死問題,奇士勞斯基自己說過:「我試著呈現一些困境,而這些與社會及日常生活有關的一般困境,只是背景的一部份」是啊!生死其實就是那背景的底色,背景的底色上了彩,其餘的事件才能呈現出來。
  「人到底是怎樣看待『生』」其實要先問人到底是怎樣看待『死』來決定,影片中的父親信仰的是科學,一切的問題都在電腦的數字中找答案,電腦只能解答孩子的媽媽現在在做什麼?卻不能道出媽媽的夢境,而孩子的姑媽卻輕而易舉回答:「媽媽夢中當然有你」。影片中有兩段對話,分別呈現兩種生命態度:孩子問:「什麼是死?」父親說:「Every thingstop」孩子說:「就這樣?那人死後留下什麼」父親說:「『回憶』,你可以回憶他的臉,他的牙縫的間隙,他的笑,還有他所做的一切」;另外孩子問姑媽:「生命的意義是什麼?」姑媽的回答是:「當妳能夠為別人做一點事,關懷他的須要,或陪伴時,生命就會更明亮,有價值,就像今天我可以為你做一件很小的事,也會令我很快樂,這件小事讓我的生命有意義。」
  人類發展文明及科技,精確的測量,估計,解釋一切自然現象。然而,科學有它的極限,片中,孩子的死就是一個反諷氣象預報,電腦的計算,甚至父親親自去察看,都沒有問題,然而,悲劇還是發生了。這一切到底是偶然,還是有什麼在操控?人始終存在在這有與無的吊詭中。
  其實,我們不必比較也不必探討奇氏的基本態度和答案。奇氏認為我們大多數的人一生都在追求自由,我們希望能自由選擇吃什麼、穿什麼、住在什麼地方、做什麼工作、通什麼樣的生活、甚至信仰什麼。然而我們為什麼要『追求』?那是我們並不那麼確信我們「有」。而且,就算我們追求到了,有了選擇的自由,卻反倒喪失了「不選擇」的自由。就像一個囚犯,在牢裡天天吃人家丟給你的東西,無從選擇,等到他離開監牢後,他可以自由選擇吃中國菜,還是法國菜,但是他一定要選擇。
  我們儘管追求自己想要的自由,但生命裡頭有一樣東西是我們沒有自由可言的『死』。雖然,則你可以選擇如何看待或解釋它。但是,對它,你沒有不選擇的自由,這真是人生最大的困境。
  片中用兩種態度來觀看生與死,也無優劣,也無是非。我倒是比較關心,當影片中的父親,在確定兒子的死之後,推倒教堂祭壇的當下,在面對自己時的『真實』與『須要』,這是我對自己信仰的「終極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