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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鎮位於台中縣西北隅,北以房裡溪一帶與苗栗縣苑裡鎮相鄰,南面則以大甲溪與清水鎮為界;其西臨大安鄉與台灣海峽,東則倚后里台地西緣而與外埔鄉相接。
大甲鎮距離台中市約有40公里的車程,距豐原市亦有20公里,與上一級的中心都市的距離較遠,再加上因河川、台地等地形之阻隔,使得該地區在日常生活與各項產業活動發展上也較獨立於台中市與豐原市的影響之外,因而通常與鄰近之大安鄉、外埔鄉統稱為台中大甲地區三鄉鎮。若以實際生活圈而言,亦常跨越縣級行政彊界,而將苗栗縣苑裡鎮列入而成為大甲區四鄉鎮。該四鄉鎮地區通常以大甲鎮的市街地區為四鄉鎮的中心;各項商業、休閒服務、金融保險、及文化政治活動亦多集中於大甲的市街地區。四鄉鎮地區在生活空間上的獨立性是在從事社區總體營造時較有利於強化社區自我認同的條件。
該四鄉鎮在行政彊界的劃分上,與實際的地理環境特色並不十分一致。就以大甲鎮約58.5平方公里的行政範圍來看,其行政區域大致呈丁字型,但通常以大安溪為界,而將大甲鎮自然的區分為上橫下直,名為溪北、溪南的兩個地區( 或概稱日南、大甲)。溪北地區因與苑裡鎮相近,互動較強,與溪南地區反而因大安溪的廣大河床橫亙其間,影響兩地的連繫甚鉅。 |
相對來看,溪南地區則因大安、大甲兩溪河川的框限,因而與大安鄉及外埔鄉之聯繫互動,更較溪北地區便利。甚者,溪南與大安鄉之間並無明顯之地理彊界足以辨識其行政範圍,因此無論在空間景觀上或日常生活上均不易劃分。溪南地區與外埔鄉間雖有台地地形可為彊界之識別,但區分亦不甚清楚;外埔鄉的大甲東、內水尾等地區亦多以大甲市街為日常生活之中。由社區實際生活空間的觀點來看,兩地不宜也不易區分為兩個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