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文化協會與台灣民眾黨

  蔣、林等人於民國十五年五月八日決議再組織政治結社,五月廿九日遂在台中聚英樓舉行結黨式,將預定之「台政革新會」改稱為「台灣民黨」。新黨綱領與舊綱領同出一徹,其「期實現台灣全體之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解放」與「特以合法手段擁護無產階級之利益」之對立亦已消除無遺,所附加之「援助發展農民運動、勞動運動及社會團體」成為新政策。不幸在六月二日又遭禁止,其理由不在於政策,而在於綱領之「台灣人全體之......解放」七字。台政革新會之綱領及政策如下:

  一、綱領:期實現台灣全體之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解放

  二、政策:一、要求民本政治之確立

       二、期實現集會結社言論出版之自由,要求即時許可台灣人在台灣島內發行新聞雜誌

       三、要求市街庄自治機關之民選及賦予決議權,其選舉法需採普通選舉制

       四、要求保甲制度之撤廢

       五、要求學制之改革

  1.實施義務教育
  2.公學校教授用語日台語並重
  3.公學校須以漢文為必修科
  4.內台人教育機會均等

       六、要求節約政費輕減稅率

       七、擁護生產者之利益廢除一切居中取利機關

       八、改革專賣制度

       九、改革農會及水利組合

       十、援助農民組合勞動組合即工商業團體之發達

       十一、確認男女平等之原則援助人權運動禁止人身買賣

       十二、要求司法制度之改善及陪審制度之實施

       十三、要求實施行政裁判所

       十四、要求渡華旅券制度之撤廢

  一九二一年到一九二六年的六年之間,台灣文化協會的文化啟蒙運動確實轟動全台灣,使台灣民眾有機會吸收新文化、新思想,也加深了台灣人的民族意識。不過,文化協會也因為新思想的蓬勃,有一批青年愈走愈激進(左傾),使得地主階級的老幹部如林獻堂蔡培火等人,開始難以適應,終於導致文化協會的分裂。

  一九二六年以後,文協內部大致分成三派:一派是保守的右派,以蔡培火林獻堂為首,堅持文協是啟蒙運動、文化運動,以知識教化為路線﹔一派是激進的左派,以連溫卿、王敏川為代表,這批「無產青年」高唱農工階級運動﹔另外則是中間派的蔣渭水,標榜全民運動,綜合各階層勵行全民族的解放運動。一九二七年(昭和二年,一月)台灣文化協會的臨時理事會及臨時大會中,以連溫卿、王敏川用首的左派勢力,掌握了文協的主導權,前述的保守派與中間派退出文協,文協正式分裂。

  文協分裂之前,那些有感於左派勢力日盛的舊幹部 (林獻堂蔡培火蔣渭水等)即有另組政治結社的 打算。在日本政府用「凡是標榜民族主義的任何政治結社,皆不准設立」、「用語有偏狹的民族主義色彩,形 同民族自決主義,有悖於帝國治台方針,妨礙『內台融和』」、甚至「極端民族主義的蔣渭水不可參加,如要 參加,不可作黨中央擔任支配大局的角色」等理由打壓禁止下,蔣渭水等人將黨名從「台灣自治會」「台政革 新黨」改到「台灣民黨」,黨綱也一再修正,後來「台灣民眾黨」終於在有條件之下於一九二七年七月十日正式成立。他們提出「確立民主政治、建設合理的經濟組織、改除不合理的社會制度」二大綱領。這是台灣歷史上首度出現的具有現代性質的政黨。

  在黨魁蔣渭水的主導下,台灣民眾黨初期的運動路線是調和民族運動和階級運動。而台灣民眾黨不僅從事 政治抗爭活動,也配合其外圍組織 「台灣工友總聯盟」進行勞工運動。此外,文協時代的文化啟蒙運動仍繼 續進行,對於糾正社會上落伍敗壞的風俗,提昇民眾的生活品質,也相當注意。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七日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口號中,就有「打倒阿片」(鴉片)、打倒迷信、打倒惡習」。蔣渭水在《台灣民報》中呼籲破除「燒金紙、吸鴉片、祈安建醮、補運謝神,以及聘金婚喪之奢靡」的惡習,甚至禁止黨員打麻將,連內容充滿中國封建思想的歌仔戲,也受到台灣民眾黨的反對。

  隨著左翼運動的勃興(新文協、台灣農民組合、台灣共產黨等左翼團體大力推動農工運動),台灣民眾黨的運動路線也因受刺激而日漸階級運動化,致使內部右翼人士如林獻堂蔡培火、楊肇嘉等退出民眾黨,另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

  一九三一年二月十八日,台灣民眾黨第四次全體黨員大會進行中,台北警察署長突然出現會場,出示「結社禁止命令」,當場聲明台灣民眾黨業已被取締,命令立刻解散,並同時逮捕蔣渭水等幹部十六人(翌日釋放)。總督府提出禁止台灣民眾黨的理由指出,「細察民眾黨向來之行動及這次所修改之綱領政策,其目的在於反對總督政治,宣傳階級鬥爭。如此妨害日台融和,違背本島統治大方針之結社,斷難容許。」在總督府 「妨害安寧秩序」的大帽子下,台灣民眾黨終於結束了3年又7個月的活動。而蔣渭水也在六個月後的八月五日,因傷寒病逝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