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軍事性潛在威脅

  軍事性潛在威脅,包含軍備競賽、核武與生化戰劑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擴散與管制等。其中,核武與生化戰劑等戰略武器,因具有強大殺傷性,其擴散問題早為國際社會所關注;即使冷戰已經結束,若干國家仍積極購置、研發核生化武器,或尋求相關製造技術與原料,導致國際社會並未能完全擺脫恐怖戰禍的陰影。

  一九九八年,美國、俄羅斯、法國、英國及中共等國,發表共同聲明重申逐步裁減核子武器,及嚴格履行禁止核武擴散條約之義務與責任;二00二年五月,美、俄復簽署「戰略攻擊性武器裁減條約」(莫斯科條約),預定未來十年內將各自擁有的近六千枚現役戰略核子彈頭,裁減為一千七百至二千二百枚之間,但條約並未設定任何分階段履行裁減核武的相關期限,成效有待觀察。另一方面,北韓、兩伊、印度及巴基斯坦等國,卻更積極加強核武研發技術,對國際安全與區域情勢造成莫大影響。

  核武擴散除具軍事意義外,有時亦含有政治意圖,因擁有該等技術之國家,常欲藉其展示國家實力,以提升國際地位。故欲解決此一潛在威脅,各國應透過降低敵意或訂定強制性國際公約等方式,以限制或阻絕核武獲得的途徑,及漸次裁減擁有核武的數量,以降低對全球的威脅。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