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恐怖主義分類

恐怖主義大致可分為三種,即極端恐怖主義、國家恐怖主義與國際恐怖主義。極端恐怖主義為一般認知中的恐怖主義,執行者通常為非國家的恐怖組織,如某些無政府主義組織與賓拉登等回教教派均屬此類。這也是美國當今全球反恐戰略佈局所要打擊的主要對象。國家恐怖主義,係指由整個國家機器實施恐怖主義,對內剝奪人權、實行暴力恐怖統治,如毛澤東的中國、蔣介石的台灣等。至於國際恐怖主義則是對人類全體造成恐懼的行為,如法西斯主義、共產主義等均屬此類,這是對人類自由最大的威脅。基本上,後兩類的執行者為國家,我們可稱其為恐怖主義國家。

由上述分類來看,共產中國是當代最大的恐怖主義國家。它完全符合第二與第三類的恐怖主義執行者的描述。今天中國雖不具如希特勒或史達林一般向全世界輸出種種令人驚懼思潮的實力,但北京持續對民主台灣進行飛彈威脅,並對「邪惡軸心國」擴散武器等行為,卻完全符合國際恐怖主義的特徵。同時,北京對其人民實行暴力恐怖統治,如屠殺天安門學生、鎮壓法輪功學員等,均屬國家恐怖主義的行為。但我國則不應指控北京對我施行國家恐怖主義,否則無異於同意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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