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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於2009成立「拍片支援中心」吸引各地劇組至高雄取景,並提供勘景、拍攝到映演全方位協助,不僅打造友善拍片城市形象,也藉此進行城市行銷。例如:《不能沒有你》、《眼淚》、《痞子英雄》等,都是到高雄來取景的作品。

  從2010年底開始,因為縣市合併後,使得高雄疆域及景觀更為豐富廣闊,高雄市政府擴大編制影視發展暨拍片支援中心,期許高雄能躍升為亞洲新興的影視文創城市

◎影視發展中心主要負責範圍:

1.影視政策與制度研定
2.影視行銷活動之規劃與推動
3.影視基金會之設立及輔導
4.策辦大型影視活動
5.拍片支援勘景協拍及任務推展
6.影視展演活動資訊平台及拍片支援雲端服務網路系統建置
7.影視人才培訓
8.爭取中央大型影視政策於本市落腳
9.制定及執行影視獎助計畫
10.製作影視及協拍專刊及相關出版品
11.拍片支援中心綜合性行政庶務管理

◎拍片支援中心提供的支援的6大面向:

1.行政協助:專業人員服務、拍攝場景申請與協調
2.勘景支援:場景資料庫、場景尋求諮詢與建議、實地勘景陪同
3.場地支援:會議空間、試鏡空間、器材道具存放
4.器材協助:軌道車組、拍攝輔助器材
5.後製支援:基本剪輯設備、影帶轉烤設備
6.資訊提供:本地影視與人才資源整合、地理資料查詢

拍片支援中心以「拍片」為主要服務項目時:
1.辦公室提供諸多硬體設備供劇組使用
2.中心內部空間規劃為:辦公區、等候大廳、資料蒐集區、視聽編輯室、多功能會議室、儲藏室等空間。可提供影視劇組南下勘景拍攝時,可蒐集資料、討論開會、試鏡、器材寄放、剪輯及檢視影片等空間。

  高雄政府為了興盛在地的影視文創產業,於2001年開始舉辦「高雄電影節」,並同年籌設「高雄市電影館」,高雄電影節是台灣的一項大型電影節,也是高雄市重要的文化活動,是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及高雄市電影館共同主辦,再由民間單位招標承辦,此活動除了電影放映外,也逐年新增活動特展,例如「48小時拍攝」、「高雄電影節短片競賽」等活動,鼓勵台灣本土的電影創作。

  高雄市電影館原本命名為「高雄市電影圖書館」,但後來因為縣市合併,且電影圖書館內並無藏書,所以更名為「高雄市電影館」。高雄市電影館位於高雄市鹽埕區,是一個以電影為主題的展覽館,是南臺灣唯一的電影文化推廣單位,也是高雄電影節與南方影展的播映與活動地點之一。

資料來源:1.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影視發展暨拍片支援中心

     2.高雄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3.高雄市電影館─維基百科

圖片來源:高雄文化影視發展暨拍片支援中心 ─ Google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