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固球規則
單網賽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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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網賽每隊球員9人,最多6人上場比賽,其餘3人為替補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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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賽時每隊至少須有4人上場,比賽中可依規定增至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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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隊之球員減少至3人(含3人)以下時必須停止比賽,並判該隊該場失敗。
雙網賽球員
開賽時每隊至少6人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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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網賽每隊球員15人,最多9人上場比賽,其餘6人為替補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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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賽時每隊至少6人上場,任何一隊球員不足5人(含5人)時,必須停止比賽,判該隊該場失敗。
犯規說明
比賽時需服從裁判判決。
球員因三次故意犯規,或因嚴重犯規而被判離場者,該場比賽不得替補,該球員亦喪失該次所有比賽資格。
替補說明
替補應向紀錄台登記,並於替補區行之,任何一隊得失一分後(死球)二位替補者握手,先出後進完成替補。如有不合法替補行為,判由對隊得一分。
球員配備
球員隊服在背後標出與報名相同之隊名,及20公分正方之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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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須穿整齊隊服,並在胸前或背後標出與報名相同之隊名,及20公分正方之號碼(由1至15號,違者不得進場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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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須穿沒有釘子的輕便運動鞋上場比賽。在草地比賽時,得允許其穿著鞋底有橡皮突出物的運動鞋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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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場球員不得配帶項鍊、手錶……等飾物,及不得吸菸、嚼檳榔、俗辱罵之言語……等不雅行為。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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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補球員、職員場外指導時不得影響比賽,違者第一次判故意犯規,第二次(含第二次)後判對隊得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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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場球員中,必須指定一人為隊長,並於紀錄表內註明,代表負責該隊所有比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