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是指丟棄之生、熟食物及其殘渣或有機性廢棄物,並經主管機關公告的一般廢棄物。廚餘的處理方式可分為:
一、瀝乾水份後,請以廚餘桶盛裝,直接倒入垃圾車加掛之廚餘回收桶內回收。
二、製成堆肥。
利用廚餘做堆肥的方法,簡單來說,就是將家中蔬菜、水果、骨頭、蛋殼…等廚餘,放到塑膠桶,或室外的坑洞裡,靜候其天然發酵、分解,經過大約兩個月的時間,就可變成幾乎沒什麼臭味的殘渣,而這些殘渣則可以當做堆肥來使用。
在製作的過程中,如果覆上一些泥土,或填加一些特殊的菌種或酵素,就可以加速廚餘的分解,或減少其臭味。台灣一般家庭中,有高達36~64%的垃圾是來自於有機廢棄物,就是飯菜蔬果等食物的殘渣,也就是所謂的廚餘。這是因為,我們的生活習慣和歐美國家不同,他們通常都將吃剩的東西,直接攪碎後,經由衛生下水道送到污水處理廠去處理,不會把廚餘連同其他的垃圾一併處理。過去,台灣的生活不是那麼富裕的時候,養豬人家會去收廚餘(餿水)來做為豬的飼料,因此大街小巷那些會定時處理的餿水桶,就扮演了廚餘回收的重要角色。但是,隨著經濟成長,豬隻改餵特定的飼料後,養豬戶也就不再去大街小巷回收廚餘了。家中吃完的剩飯剩菜,以及菜葉、果皮、骨頭…等,不再有地方回收,再加上衛生下水道普及率不高的情況下,廚餘就被當成垃圾而直接丟棄,也造成了台灣垃圾中有機物及水份比例過高的獨特現象,這也增加了垃圾的份量。
中壢的廚餘目前只回收可養豬的有機性廢棄物,如:剩飯、菜葉、豬皮、魚海鮮、小骨頭、水果、果皮、過期食品等,這些都要先瀝乾水份。而不可回收養豬的有機性廢棄物為豬大骨、硬質殼、硬質果皮心、玉米葉外葉皮、玉米心等。
參考資料:廚餘回收為什麼? (上) (下) 屏東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