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藝獎】

  國家文藝獎的設立目的是為了獎勵具有卓越性與累積性成就,且近年持續創作之傑出藝文工作者。民國八十七年,黃春明老師獲得了象徵國家最高榮譽的「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藝獎」文學類獎項。以下為得獎理由及黃老師的得獎感言。

得獎理由:

  
黃春明的小說從鄉土經驗出發,深入生活現場,關懷卑微人物,對人性尊嚴及倫理親情都有深刻描寫。其作品反映台灣從農業社會發展到工業社會的變遷軌跡,語言活潑,人物生動,故事引人入勝,風格獨特,深具創意。

得獎感言:

  王老師,我得獎了除了賭或然率的獎之外,任何獎對得獎人而言,都不是天上掉下來,或是地底下冒出來。同時除了得獎人過去的努力之外,其過程一定有恩師貴人之類的指導和協助,才能達到獲獎的條件。當然,我不但不例外,指導我的恩師和協助我,支持我的人可真不少。不過其中啟發我,引導我的王老師,縱然她在天之靈已經知道我獲獎,但我更想要她知道,我在文學創作的這一條路上,我一直把她當著在前頭指引我的一盞明燈。

  一九五○年我在羅東唸初中的時候,王賢春是我們班上的級任老師,也是國文老師。那時候本省的同學和外省的同學,在國文的課業上,有很大的差距;外省同學的作文和毛筆字的表現都比本省的同學好得很多,使用國語的語言也比本省同學流暢。有一天的作文課,王老師發還上一次作文的本子,發到我的時候,她讓我看到我得到甲下。但是她告訴我,說作文要進步,最好不要抄襲。我覺得我很冤枉。我辯稱我沒有抄襲。老師說沒抄襲很好。雖然她的語氣有安撫我的意思。我站在那裡不走,還要老師讓我再寫一篇作文。老師說我如果喜歡作文,儘管去寫,她很願意幫我改。我請老師出一個題。老師說隨我喜歡寫什麼就寫什麼。我一定要老師出題才算數,不然老師會以為我又抄襲。王老師拗不過我。她說好吧,那就寫我的母親。

  「我的母親死了。」
  「你幾歲的時候死的?」她歉意的問。
  「八歲。」
  「八歲?」她驚訝而抱著更深的歉意說:「你對她還有沒有印象?」
  「很模糊。」
  「那你就把對母親的那種模糊的印象寫出來好嗎?」她很小心,
   聲音有點顫抖。

  我隔天就把作文繳給王老師。王老師又隔了一天把作文本子還給我。
我記得那是冬天,天氣很冷。國文課下課的時候,王老師叫我過去。她一邊叫同學說:外頭的陽光很好,你們都出去曬曬太陽。教室裡只有我和她。我走近老師的桌前,遠遠就看到攤開的作文本上,朱筆密密麻麻。心想這下寫壞了,老師更相信我上一次作文是抄襲別人的。真冤!當我站在老師的跟前,抬起頭看我的王老師,竟然眼眶含淚。她望著我說:「你寫得很好,很有感情。」

  那一篇作文,我現在還有一點印象。大概是說我八歲那一年母親過世,我底下還有四個弟妹。母親剛死不久,年小的弟妹全哭著吵著要母親。每當他們吵著找母親的時候,祖母就說,你母親都到天上做神了,那有母親。我說我不像弟妹他們那樣吵著要母親。但是偶爾我也會想起母親。每當我想起母親,祖母對弟妹說母親已經到天上做神的那一句話就在耳邊響起。這時我不知不覺就隨祖母的話抬頭往天上看。如果在晚上我會看到星星,有時候也會看到月亮,但是始終沒見過母親。

  王賢春老師從看到這一篇母親的作文之後,她介紹我看巴金,還有一些大陸作家的作品,她還送我兩本她的書;一本契柯夫短篇小說集,一本沈從文的小說集。並且常找時間問我讀小說的心得。

  沒多久,王老師在課堂上被帶走了。她介紹給我的書,一下子都變成禁書了。又沒有多久,據高中部的學長說,他們去參觀國防醫學院,好像在解剖室的那裡看到王賢春老師。據說她是匪諜。是中國共產黨青年南方工作隊的隊員。王老師當時的模樣,很像民初的電影裡面出現的姑娘。瀏海的頭髮,瓜子臉上掛一副銅邊的圓眼鏡,一襲微微泛白的印丹士林藍祺袍,一雙短白襪,套在懷鄉的時候可以抱在懷裡想念母親的黑布鞋。她年約二十五、六歲,現在想起來,她那年輕的時候,就有遠大的理想和志向;縱然她的信仰跟此地的環境不符,可是她愛國家、愛民族、愛廣大窮苦百姓的情操,不是我們人類一再在學習和修練的功課嗎?

  當我獲悉得獎的消息時,第一個讓我想起來的人,就是王賢春老師。

  王老師,我得到文學獎了!

 

感謝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提供資料,以下為往來信件。

《寫給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您好..
我是宜蘭縣黎明國小的盧俊良老師.
因為參加網界博覽會比賽,
以黃春明老師為主題,
因此想引用貴會第二屆文藝獎得主黃春明老師的相關文字資料及照片,
我們會在參賽網頁中註名照片及文件的出處,
不知貴會是否同意我們的引用呢?謝謝
以下是我們目前參賽的工作網址..http://cyberfair.taiwanschoolnet.org/query/TeamViewData.asp?Team=C0711040006


盧俊良 敬上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的回信》


盧老師:
之前已經回復過您了
不曉得是不是沒有收到信
國藝會很樂意提供這些資料
只要註明資料為「國藝會提供,劉振祥攝影」就可以了
謝謝您並祝參賽順利
文文


劉文文 Wen-Wen Liu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資源發展組National Culture and Arts Foundation
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36號2FTEL: 02-2754-1122 #301FAX: 02-2707-2709




《寫給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謝謝您..我們會詳列引用自貴會資料的出處.
再次謝謝您....祝會務昌隆...


俊良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