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智協進會成立動機
【文/李明龍理事長】現為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
我的孩子出生時,因生產過程傷到腦部,沒有及時發現,直到三歲後,經朋友提醒才發現問題。當時為了孩子的醫療,在屏東沒有所需的醫療設施,一路帶著孩子從屏東到高雄再到台中求醫,都無法獲得所需的醫療,最後只有在台大醫院才有兒童心理科可以讓孩子接受醫療,因此每週都必須帶著孩子從屏東到台北接受治療,顯現當時對於智能障礙兒童醫療設施的不足。
孩子五、六歲上幼稚園年紀時,屏東居然沒有幼稚園肯收我們的孩子,他們以會影響教學品質等理由拒絕接受我們的孩子;為了讓孩子能跟正常的孩子一樣受教育,我們不放棄的四處求助,最後遇到唐榮國小附設幼稚園的一位實習老師幫忙,園長才允諾,若班上學生家長都同意,我們的孩子才能就讀,我們夫妻倆一一的拜託這些家長,終於得到這些家長首肯,我們的孩子終於能進入幼稚園。當然,孩子就讀時曾造成老師一些困擾,畢竟當時老師未接受過相關訓練,不懂得如何教導我們這種孩子,因此孩子的母親到班陪讀,從旁協助老師與孩子。
就這樣度過四年的幼稚園生活,待孩子上國小時,又遇到同樣的情況;當時,想進入啟智班的孩子必須先通過測試,所以我們的孩子無法進入啟智班而進入普通班級,但普通班的老師要求我們家長必須陪讀,因此孩子的母親整整陪讀了一個學期,經普通班老師評定後,孩子才進入啟智班接受適合的教育。
在這當中,我們接受到如此不平等的待遇時,我們曾向學校的教務處、校長爭取,但得到的都是面無表情的回應,而教育局也是將責任推給學校,一路走來,感覺我們的孩子像皮球般被踢來踢去,深感孩子的受教權被剝奪,除了無助的難過更有深深的無奈。除此之外,一般社會人士不了解我們的孩子,而投以異樣的眼光,讓身為家長的我們更承受極大的壓力與痛苦。
【一步一腳印】
在孩子二、三年級這期間,有機會跟其他有相同經歷的家長接觸,大家談起這些遭遇,都深感必須挺身為孩子爭取權益,因此興起籌組家長協會的念頭;民國75年我們開始著手籌備,經過兩年共六次的籌備會,在77年2月屏東縣政府核准下,我們成立了全國第四個智障者家長協會。
協會成立之初,我們9位家長為了推廣我們的理念,募款舉辦巡迴講座、家長座談會,希望給家長照顧孩子的正確觀念,同時將不敢走出來的家長帶出來;我們在12年前成立日托班,提供學齡的孩童臨時托育及短期照顧服務;5年前則成立惜寶資源回收中心,讓成年的心智障礙者有工作的機會,可習得一技之長,達到自力更生的目的。
這些年我們有兩次重要的全國性抗議行動,第一次於民國78年,我們向縣政府要求重視智障者的教育權,受到排擠,因此同年6月我們結合全國11家智障者家長協會,一起動員約2千人包圍立法院,要求政府部門重視智障者權益,這次行動得到當時行政院長的善意允諾。第二次於民國84年,我們針對特殊教育法向教育部抗議要求智障者的受教權。這兩次大型的抗議行動,顯示我們家長抱持很大的決心,希望藉家長的力量,為我們的孩子爭取就學、就醫、就養、就業、休閒等基本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