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弦樂團發展聯盟 經過與校長溝通以後,接著由「彰化縣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召集人陳淑美督學為有成立弦樂團意願的15所學校籌組「弦樂團發展聯盟」。
93年3月舉行第一次籌備會議,聘請樂團顧問,舉辦執行委員研習。 第一次弦樂團發展校長會議在93年3月份在南郭國小召開,會中校長們決議成立「彰化縣弦樂教育發展聯盟」,並推舉南郭國小顏士程校長擔任首任理事長,社頭國小許木村校長為副理事長。 聯盟會議的功能在於樂器廠商的決定,外聘教師的聘任,教學品質的監督及年度聯合音樂會的籌備,第二次會校長會議於93年4月16日在南郭國小舉行,主要議題為廠商說明會及樂器試奏,並邀請小提琴老師及大提琴老師各一位來演奏廠商所提供的樂器,並決議擔任第一年樂器租用供應的廠商。 在樂器廠商方面,有四家廠商參加樂器提供的說明會,包括北、中、南各地的廠商,所提供的樂器包括了大陸及台灣本地生產的樂器。最後進行樂器租借企劃案的評選,選取了彰化市的全音樂器行來提供樂器的租借,而且採用廠商與家長一對一的訂約方式,學校完全不介入。
練習弦樂最大的困難是學習的費用太高,因為小提琴是屬於貴族樂器,每小時的學費更是要以千元計算。因此弦樂團聯盟規劃了『以量制價』的策略。
每個月只要1000元的費用,用租琴的方式與聯盟共同的師資,就可以達成學習的目的。師資篩選也都是選擇大學音樂系所畢業的優秀老師。在制定聯盟成立計劃時,就已考慮到許多主修音樂的大學畢業生要找固定的工作並不容易,個別學習的學生鐘點費雖然多,但是穩定性及人數多少都會影響收入。比起裁培一位音樂系畢業生所花的精神及心血,畢業後的就業狀況卻不是很理想。弦樂團聯盟這個計劃就能提供音樂系畢業生白天有穩定的收入,而且不影響晚上教授私人個別學習的學生收入 。 有了樂器、師資,弦樂團聯盟就能準備開始運作了。 接下來又規劃各學校辦理家長說明會及音樂發表會,楊博士率領這一群老師到各校舉辦說明會並現場演奏,獲得家長的熱烈支持與校長的熱烈推動,各學校開始調查家長意願,準備成立弦樂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