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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保育法規的影響

民國八十一年六月,當時的李登輝總統正式致函聯合國地球高峰會議,表達台灣政府願意遵守國際環保公約,及負擔保護地球責任。但當時已明顯違反「全球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物種保育協定」的蘇澳燃煤發電廠興建計畫,卻正在中央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審查中,顯然將使李登輝總統的國際性環保宣告舉動「變音走調」。再者,我國又宣示要遵守的「物種保育協定」,則是要求世界各國加強保護野生動植物與棲息地,減緩每天將近百餘物種滅絕速度,以免到最後危及人類生存;然而,蘇澳燃煤火力發電廠一旦設立,必將佔據可列為國家級生態保育區的無尾港水鳥棲息地,及摧毀當地極為豐富的生態系。當時的游錫堃縣長強調若中央政府存心在國際環保潮流及地方異議聲中逆勢而過,將使台灣要遵守國際環保協定承諾面臨嚴酷考驗,同時也將使台灣遭受可怕貿易制裁。因此,游縣長強調為了不使李登輝總統的宣告貽笑國際,也為了護衛蘭陽淨土不被盲目糟蹋,必將盡一切力量反對興建案,甚至不惜拒發建照、杯葛土地徵收作業,做為抵制手段。

 

2002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議

珍古德博士呼籲大家保護野生動物

保護地球  人人有責

《圖片來源:地球永續發展高峰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