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源  事件經過  社區參與  台電與保育界  國際保育法規的影響

 
事件經過
 

日期

事件

70.06.19

蘇澳火力發電廠址經行政院正式核定通過。

76.03.01~
76.05.31

台電決定進行三個月海象調查。

76.03.14

蘇澳地區卅餘名漁船船主與地曳網業者,聯名向區漁會陳情反火電設廠。

77.03.01

台電在宜蘭營業處舉行第一次蘇澳火力電廠建廠諮詢委員會議。

77.08.29

台灣環保聯盟宜蘭分會發動前往台北台電總公司及經濟部,抗議蘇澳火力發電廠與台塑六輕廠之建廠計畫。

77.10.14

台電在總公司舉行第二次諮詢委員會議,表示以利澤工業區為替選廠址。

78.06.27

省府正式行文行政院農委會,取消火力發電廠,建大漁港。

78.10.20

台電大舉架設聯外配線電塔。

79.10.30

台電推出「電廠與漁港共存共榮方案」決意設立蘇澳火電廠。

79.11.29

港邊里全體里民聯名向有關單位陳情,堅決反對火電廠設於澳仔角。

79.12.22

行政院經建會表示:核四廠及蘇澳火電廠的興建已刻不容緩。

80.02.23

1.台電提出的「電廠與漁港共存共榮方案」,已完成初步規劃報告。
2.有部份地方人士公開歡迎台電設廠。

80.06.27

港邊里召開里民座談會,決議成立反火電自救委員會及拒絕與台電接觸、談判。

81.03.07

蘇澳鎮代會列出十五項條件,決議有條件接受蘇澳火力發電廠。

81.04.11

台灣環保聯盟宜蘭分會正式函文邀請台電蘇澳火電廠諮詢小組公開辯論。

81.04.21

宜蘭縣政府拜會經濟部長蕭萬長及台電公司,正式提出五項設廠前提。

81.04.28

台電舉行「蘇澳火力發電廠與澳仔角漁港建設共存共榮方案」座談會。

81.05.31

港邊地區反火電自救會指揮總部成立。

81.06.06

行政院環保署長趙少康參加國際地球高峰會,並宣佈我國政府已決定會遵守國際環保協定。

81.06.17

宜蘭縣長游錫堃嚴正表示反對蘇澳設燃煤電廠,將全力抵制。

81.06.28

宜蘭縣環保聯盟辦妥社團登記後正式成立。

81.08.14

農委會表示針對宜蘭縣政府將無尾港、蘭陽河口等地規劃為水鳥保護區,原則上同意。

81.08.16

台電以最速件行文經建會,請其出面協調農委會,就蘇澳澳仔廠址歸屬權問題進行仲裁。

81.12.30

農委會公開表示,原則同意將澳仔角的無尾港劃為水鳥保護區。

82.09.24

宜蘭縣政府正式公告無尾港水鳥保護區。

83.05.26

蘇澳鎮部份人士要求舉行公投,決定是否建蘇澳火力發電廠。

83.12.06

環保署通知台電,蘇澳火力發電計畫的環境說明書已通過。

84.02.28

宜蘭縣長游錫堃再度呼籲全體宜蘭縣民,支持縣府反對台電設置污染火力發電廠決心。

85.03.01

宜蘭縣環保聯盟發表聲明,反對台電火電廠重返宜蘭。

《資料來源:重要剪報、噶瑪蘭月刊、港邊社區發展協會資料整理》